《空污法》修正三讀 怠速3分鐘可罰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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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4-9 10:44

正文摘要:

年底全國實施 開車族:為救地球 值得 2011年 04月09日 【綜合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未來汽機車怠速停車若超過環保署規定的時限,將處以新台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鍰,未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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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10 11:55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cafesoon 發表於 2011-4-10 17:29
同意二樓的看法~~~
熄火再發動~~反而更耗油~~而且產生燃燒不完全的氣體更多~~~
不過台北市、新北市的環保稽查人員可以多多學習「高雄市」
法律歸法律~~規定歸規定~~~執行歸執行~~
這樣就好了呀~~~
這樣做~~~人家還不是當上市長~~~~
P-38 發表於 2011-4-10 12:56
基本的就做不好了,還在妄想一般民眾的荷包的錢,
大工廠的暗排排超重金屬廢水,白天排放管道超量
大排戴奧辛,隨意傾倒固化重金屬費土,這些超重大
的抓不到不敢抓,只會拿小百姓殺雞取卵...
kkuken 發表於 2011-4-9 23:48
大家要注意囉....今天在車上待了1HR 沒發動..差點悶呆掉
kkuken 發表於 2011-4-9 23:48
大家要注意囉....今天在車上待了1HR 沒發動..差點悶呆掉
馬里葛旦 發表於 2011-4-9 22:26
為了保護地球...
是可以接受...
但反覆熄火啟動...
也不一定環保...也會讓車子的零件損壞...
零件也不便宜呢...
yuchuan0521 發表於 2011-4-9 22:23
反正就不能在車上吹冷氣(停在路邊)這樣
YSLYSLYSLYSLYSL 發表於 2011-4-9 20:55
this is a good star here in Taiwan
A-JON 發表於 2011-4-9 20:51
爛法令.政府公務車還不限時間.小市民就限3分鐘...
是怎樣.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要就一視同仁啊....
還環保咧.只有小市民要環保.政府就不用...
這種政府怎一個爛字了得....
阿嚕巴 發表於 2011-4-9 19:46
如果真的有那麼重視環保 環保署乾脆每天騎腳踏車去取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