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過分了!!這樣殘害剛出來的小生命 |
美國的法律這樣就對了啦~~!!! 性侵致死 還是一個只有六個月小嬰兒~ 對於這樣的惡行還有什麼好說啊?? 直接判死刑啦!!!快狠準~! 拜託台灣也學學好嗎?? 一堆性侵的人渣敗類還在那邊一審二審拖個十年二十年的... 浪費社會資源!!! |
連畜牲都不如,不要稱呼牠是人了。 |
這就是人權團體所謂的會改過向善的人!給他一個機會吧...... |
這個應該考慮先剁小頭,再剁大頭,人渣~~~ |
死邢耶,人權團體快出來跳腳呀,把大愛推廣到全世界吧.......... |
敢做不敢當 羞恥啊 趕快去死吧 人渣 |
因為酒醉所以無法判斷後果。 所以就叫無意喔!拖出去砍掉重練比較快啦 |
這種人就是該死! 藉口一堆! |
歐美很注重未成年人的人權 所以就算沒死刑也會終身監禁 哪像台灣 若發生在台灣 頂多判刑20年 坐牢10來年就能假釋出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