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台灣就不學這個~~ 老是拿別人的薪資來比來學 這個就不學一學呢 |
我是覺得這在台灣不太可能推行。 首先那些(有錢的)立委就絕對不會允許, 因為自己的權利(或利益)第一受到衝擊。 舉例而言,亂停車本來就應該受到拖吊, 但是最近有這樣一項事情,標題是:高市議員反對加強違規拖吊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10080440-1.aspx 真炫............ |
台灣很多都學外國....這個可以效法...不然一堆都罰不怕.常常看那些違法商家企業.都是罰幾十萬或是百萬左右.對於那些財大氣粗的.根本不痛不癢.導致一再重復犯罪.如這種概念一出.有$人就比較會守規矩 |
台灣也該如此啊,對於一些人來說,甚麼超速罰3千6千甚至2萬多,說不定眉頭都沒皺一下刷個卡。 不是不景氣嗎? 用這方法絕對能貼補國庫空虛,外加整頓治安。 若說這種制度也套用到其他違法項目,如亂排放汙水破壞環境、貪汙虧空甚麼的,台灣還會如此不如意嗎? 幹一票能賺個百萬千萬,失風被補罰個幾十萬,似乎值得一試啊 |
歐美國家就是如此 所以沒人敢違規 因為罰單會罰到你怕到 之前就有一個阿拉伯富豪的小孩在法國飆車而被開發單 被開罰300萬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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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負債的人~違規 政府不就(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