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雲欽 發表於 2020-3-25 06:07 現在救人第一,肺炎病毒感染可沒在分政黨、種族、性別、年齡、職業、貧富貴賤,其它不必多論。 本帖最後由 SJKen 於 2020-5-16 22:22 編輯 |
重點是執政者根本不遵守法律,殺人犯都判死刑後都不依法處理執行,自己人做錯事全都雙重標準輕輕放過,這樣制定再完善的法律都會大打折扣,重點是有人帶頭作做壞示範又對自己人和一般人有雙重標準,所以法律在顏色面前會轉彎 |
as000538 發表於 2020-3-24 09:13 一樣一樣來,就跟病毒不斷進化,懲罰條例也會與時俱進的,當一些害群之馬,惹火了一般沉默大眾時,就會展現群眾的反撲力道! |
酒駕致死先過關再說,台灣佛係法律根本不可能!! |
吃油貓 發表於 2020-3-22 08:13 我支持你的言論! 贊成這樣做,神經病,酒駕,議員,立委,公務員!只要有做錯因而害人致死或是財產受損者,應比照此條例! |
AK004718 發表於 2020-3-23 00:14 是啊!趕快通過立法,讓這些人有所懲戒! |
這時期蠻多人都不遵守確實有需要立法來對付這些人 |
劉士傑 發表於 2020-3-22 16:52 台灣的民主自由根本就不成熟,才會有那麼多亂象,弄得人神共憤,現在速速立法補救。 |
lin888 發表於 2020-3-22 13:20 希望快快立法通過,快審快結快罰,以產生有效嚇阻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