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強制拍賣的方法 是可以先把便宜戶數買下 再來拍賣那些金店面嗎 |
這也太慘了,好誇張啊,不太理解香港法律' |
不太理解為什麼財團可以提出強制拍賣, 他們如果是本身沒有欠債,沒把房屋抵押, 財團是要用什麼名義拍賣別人的房子, 有點讓人看不太懂啊…… |
財團憑甚麼可以向土地審裁處提出強制拍賣的申請? |
竟然有這種法可以強制拍賣別人房產 |
強制拍賣,又稱強制售賣,或簡稱強拍,全名是《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是香港特區政府於1999年香港立法會通過的一項公共政策,目的為改善高齡樓宇收購重建效率。根據《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任何人集齊同一地段90%或以上業權,並向土地審處信納基於現有樓宇的樓齡或其維修狀況,該地段理應重新發展,及多數份數擁有人已採取合理步驟以獲取該地段的所有不分割份數,才可獲土地審裁處發出強制售賣令。自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於2010年4月1日生效後,以下三類樓宇,包括(一)50年或以上樓齡的樓宇,或(二)每戶佔業權10%以上的樓宇或(三)位於非工業地帶的30年樓齡或以上的工廈,其拍賣門檻由集齊90%或以上的業權,降至80%,聲稱可令「落釘」投機者成本倍增 |
真的是有力的財團了,難怪香港人跑的跑,抗爭的死命抗爭了 |
遭財團申請強制拍賣 為什麼可以申請強制拍賣 怎麼都沒說緣由 |
為什麼可以強制拍賣??怎麼操作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