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當保全,處理過好幾次 老實說完全沒有想要A起來的念頭 因為是民眾拿給我的,有了這麼明確的人證,又是在攝影機下面拿給我 裡面的金額從 不足100~1000多都有 可是警察全部都處理了 只是我後來就盡量不處理了 因為我下班後還要跑去警局一趟 因為單位也不接受保管業務 |
警察局有失物招領的網站,大家可以多利用 |
撿到這麼少的現金 就直接收入口袋 即使有人要來要回 對方如何提出所持有的證據 我認為這無法證實錢是對方的 尤其是這麼小額 |
這很難證明是誰的 通常掉的人 應該都不記得 掉在那~~ 會說是他掉的 很難舉證 |
警察嫌麻煩不想受理吧 不然應該會讓人家填資料的.. |
所以拾金不昧還可能是自找麻煩嗎,還得保管兩個月 |
不到五百元要民眾自己保管?是法律有這樣規定還是單純警察不想受理??? |
三百元還真的是很難處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