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擠警員被訴 演員趙駿亞賠15萬換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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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0-6-22 13:04

正文摘要:

藝人身為公眾人物對於自己的行為更應該要以身作則才對,這樣才能讓觀眾有好印象,也能提升自己的形象;一旦出現負面新聞應該會讓大家唯恐避之不及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演員趙駿亞行車遭負責交通疏導的員 ...

回覆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6-22 18:09
所以這告訴我們又是一件有錢就能輕判的事情嗎,還好法官庭末同意給予簡易判決處刑
root8942 發表於 2020-6-22 15:50
身為公眾人物有一點自覺不好嗎真是的
林宇煙 發表於 2020-6-22 13:24
之前還蠻喜歡他的  感覺形象不錯
但是爆發這件事之後  就有點改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