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殉職案件的判決真的讓人看傻眼 殺了人居然也可以判無罪 |
遇到死刑的審判都會被改判為可以教化 遇到虐嬰的審判都會被改判為可以教化 遇到父母雙方其中一方拿小孩威脅也會被法官認定為是家庭失和 遇到交通罰則只要不死人的一定馬上追究從重量刑 在台灣,犯的罪太小好像得不到法官的同情 |
每次精神障礙鑑定只有一組特約人員,如果這組人員已被污染化了,那豈不將來的判別都將失準嗎?沒有多組能參考了解,作為判決依據嗎? |
以精神障礙作為免罪的理由實在是很瞎 希望這次的措施可以亡羊補牢 |
不錯啊!希望能越來越好啊!不要再有人因此而產生憾事了啊! |
其實就是台灣長期讓法官自己自由心證的結果 真故意假故意都法官自己說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