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殉職揭破口 7縣市首試辦「精障者長照據點」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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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0-8-5 05:07

正文摘要:

我覺得這篇記者黃仲丘整理得很好 也覺得雖然有疾病但是審判無罪簡直誇張 觀看另外一個例子是因為幻聽將男網友約出來殺死 判監護處分5年+有期徒刑12年 真為執行公務的警察不值 鐵路警察李承翰殉職,兇嫌因精神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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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umas10 發表於 2020-8-5 14:18
鐵路警察殉職案件的判決真的讓人看傻眼
殺了人居然也可以判無罪
吳家鴻Cary 發表於 2020-8-5 09:34
遇到死刑的審判都會被改判為可以教化
遇到虐嬰的審判都會被改判為可以教化
遇到父母雙方其中一方拿小孩威脅也會被法官認定為是家庭失和
遇到交通罰則只要不死人的一定馬上追究從重量刑

在台灣,犯的罪太小好像得不到法官的同情
東海林 發表於 2020-8-5 09:29
  每次精神障礙鑑定只有一組特約人員,如果這組人員已被污染化了,那豈不將來的判別都將失準嗎?沒有多組能參考了解,作為判決依據嗎?
xwilliewang 發表於 2020-8-5 07:53
以精神障礙作為免罪的理由實在是很瞎
希望這次的措施可以亡羊補牢
timinghere 發表於 2020-8-5 07:27
不錯啊!希望能越來越好啊!不要再有人因此而產生憾事了啊!
enjoyyou 發表於 2020-8-5 07:06
其實就是台灣長期讓法官自己自由心證的結果 真故意假故意都法官自己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