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應該檢討一下,是不是真的旅館太差了 之前也有一對外國情侶抱怨花蓮的太差 沒窗戶、沒 Wifi 倒是有點條件不夠 不是都要提供免費的影音平台序號供打發無聊時間 關那麼久會瘋的,至少要有網路啊 至於條件太差,要改善啊!乾淨整潔沒有蟲就好 要享受,應該要可以申請自付換高檔飯店 至於那種就不守規定硬要違規的,隔離完,就直接以通緝要犯模式強制遣返回港吧! 本帖最後由 nikademus 於 2020-8-15 09:36 編輯 |
這真的是挺不好的..依法罰錢也是應該要的!! |
锢人感覺這位由香港來台的女子,是棧亂的想造成台灣防疫的破口。居心叵測。 |
裁處20萬元,真的算便宜了,繳納後不知能不能驅逐出境了,真的不能留下不遵守的人 |
最無辜倒楣的是那個計程車司機吧 搞不好被逼得好多天不能做生意 |
以為用抱怨為名義就不會被開罰嗎?打電話去說看看不就好了。 |
下場活該 規定不好好遵守 被罰合理 |
這太誇張了,所以被罰錢也是自己活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