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抹茶丸 於 2013-1-12 22:15 編輯
今天要介紹的是日本當今正紅的次文化,
''蘿莉塔情節'',
其是''正太''(小男童)的翻版,
雖說是次文化,
但是也可以說是''主''文化,
畢竟各大漫畫裡都可看到蘿莉,
此外也跟日本神道教裡的''幼女情節''有所淵源,
因此這種讓人非議的話題不斷浮出檯面~
(日本人對於幼女情節的一個例子)
以下是''維基百科''的介紹
蘿莉控(日語:ロリコン),指對蘿莉有特別關愛之人,即有著蘿莉塔情結的人。蘿莉塔情結是指相對成年女性而言,對未成年的女孩子更具興趣的一種性向。
留意「蘿莉控」與「蘿莉」的意思並不相同,「蘿莉」作為名詞用以指稱女孩子本身,作為形容詞則是指擁有蘿莉風格。其實,「蘿莉控」本身並不帶有負面意義。此概念主要流行於日本。
名稱與起源
早期亦多寫作「羅莉控」、「羅莉空」、「蘿莉空」,但近年來,似乎已經逐漸演變成以「蘿莉控」為最多人使用的寫法。 「ロリータ・コンプレックス」(Lolita Complex的日語片假名表記法)這個辭語,日文中一般會以「ロリコン」為其簡稱;而在華文世界中,則以音譯而來的「蘿莉控」為主要的表記方式來使用著。「蘿莉控」這個辭語本身並不單純是蘿莉塔情結的簡稱,而是指熱切追求ACG(動畫、漫畫、遊戲)等等作品中登場之幼女角色的愛好者們。日本海外而言,華文世界中使用的「蘿莉控」也是以這種意義為主,而拉丁字母使用地區則以多以「lolicon」表記。
蘿莉(或作羅莉)一詞,源於弗拉基米爾·納博可夫的小說《洛麗塔》(曾被改編成電影,中文片名是《一樹梨花壓海棠》)中同名的女主角,其劇情描寫中年男子愛上了年齡與自己有所差距的少女的故事。
「蘿莉」這個詞經常被用來指年紀小的女孩、尤其是第二性徵已有第一次發育但未完全發育的女孩。
定義
蘿莉控與性並無關聯,且女性也可是蘿莉控。蘿莉控對於蘿莉渴望的是照顧、關懷、愛護,只要是對蘿莉有益處的事,他們必然赴湯蹈火。蘿莉控常被誤以為跟戀童癖為同意詞,其實不然,兩者甚至可以視之為反意。而且由於對待蘿莉的心思及行為,蘿莉控通常很受蘿莉喜愛。
蘿莉控與戀童癖的差別,舉例來說,戀童癖對女童可能會產生性的衝動,進而做出傷害蘿莉的行為,這時,若是有蘿莉控在旁,他們必定是第一個出來阻止的。因此,蘿莉控不但與戀童癖為反意,而且還有助於阻止性侵害的產生。
御宅文化裏的蘿莉控
這個辭語在日本最遲是在1970年代開始被廣泛的使用著;吾妻ひでお等人的漫畫世界中,一部分的媒體似乎已經廣泛的流行著這種用法。從1980年代開始,「ロリコン」這個詞彙流行起來,在內山亞紀的漫畫「ロリコン・ラブ」(1983,「蘿莉控的愛」)的影響之下,「体験告白 僕のロリコン・ラブ」系列(1983,「體驗告白:我的蘿莉控愛」)等等作品隨之出版;而同時期「ロリコン大全集」(1983)、「ロリコン白書」(1982)等等的書籍也問世了。此外,日活(原「日本活動寫真株式會社」,在改組為日活時曾有段時間專出成人電影,現為Namco公司的子公司)曾以當時的招牌「にっかつロマンポルノ」成人電影系列作品,在1983年製作了名為「ロリコンハウス おしめりジュンコ」(青木琴美主演)的作品。
另外,作為蘿莉控的反義詞,對於未成年的少男更感興趣和有強烈喜愛的人稱作「正太控」(ショタコン)的用法,也被發現從1980年代開始,在御宅族、同人等等的小圈子內被使用著。此外,與蘿莉相對的還有御姐,類似的還有正太。
因媒體大幅報導這樣的觀點,社會大眾傾向產生「蘿莉控」是「具有問題的人格」的刻板印象。對於文藝創作的法律,也屢次因為受到這樣的觀點影響而制定。另一方面,也有駁斥這種說法的聲音存在,認為這些廣泛流傳於社會大眾的觀點,僅僅是偏頗的意見。
國際上,特別是歐美國家對戀童行為是持擔憂態度的。但很多人認為,男性擁有這樣的喜好是一種在正常範疇中的情形。不代表他們真的就與女童有戀愛或性關係。
日本的法律認為,漫畫和動畫有關二次元創作的蘿莉性愛並不違法。然而,也有擔憂這類出版物會鼓勵兒童賣淫或增多性侵行為的聲音。
當然,
蘿莉其實只是一種風格,
在台灣以及世界各地都有愛好者,
因為蘿莉看起來嬌小可愛,
讓人看了想要照顧,
用現代的流行語來說,
就是很''萌''~
除了看起來天真可愛,
我想一方面是現代人對於女性''化妝''的反差,
畢竟許多女性太喜歡使用化妝品,
讓本來的純真消失殆盡,
也可以說這是社會追求''純真''的一種現象~
話雖如此,
但仍然是有為數不少的''戀童癖者''趁勢撘了順風車,
讓人感到憤怒~
此外,
日本的業者更是利用此一機會,
出版了許多蘿莉風格的色情漫畫,
起初只是畫風是蘿莉,
角色的年齡是介於成人的''高中生'',
但是到了這幾年卻變的更加的膽大妄為,
由原本的高中生轉變成''小學生'',
讓許多學者專家看了破口大罵,
而日本政府顯然放任這種歪風的橫行~
以下請看新聞報導
http://www.nownews.com/2012/02/16/11490-2785995.htm
日幼女色情出版品泛濫 最小僅3歲、半數為小學生
2012年2月16日 16:21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1999年日本訂定「兒童色情防治法」禁止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出版品的散佈,但有關兒童色情的訴訟案件仍逐年增加。根據日本法務省統計,1999年僅有25起,2003年增加到214起,2006年達585起,2011年則暴增到1455起,和2010年相比增加了8.4個百分點,同時也創下新高。
根據日本媒體報導,2011年因違反兒童色情防治法遭起訴者有1016人,比往年增加了9.7%。其中有883人透過網路犯罪,有368件為透過點對點傳輸軟體(P2P)散佈兒童色情出版物。
從警方查緝到的色情出版品中,可以確認內容為幼女者有638件,受害幼童半數以上為小學生,另有105人不到小學,年紀最小的僅3歲。此外還有648張兒童色情圖片,經醫師依體型鑑定年齡,判斷有570張照片中的受害者可能不到小學。
有鑑於兒童色情出版品逐年泛濫,東京眾議院第一議員會館於14日召開兒童色情防治法修正案相關集會,擬將修改現行的兒童色情防治法,把持有兒童色情刊物也列入取締範圍。
不過這仍然是歪風,
嚴重扭曲了這種風格的本意,
日本當局應該好好把關,
避免妄想犯升級成實際犯~
不知道各位對這種文化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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