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聲公版主心中"自有"一套評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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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006657 2008-6-27 04:30:06 發表於 已處理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1193
連結網址:建議及申訴區#59

要嗆人也要先把人家文章看懂再嗆,不然都給你"唱"就好了,我等著付包廂錢就好啦!!

版規沒有嚴禁使用"鄭猴遺"字樣,也不算甚麼損人的流行語或引經據典

到了2008年6月26日卻瞬間變成不雅字眼

評判標準呢?糟的一蹋糊塗,沒有依據也沒有邏輯可言。殺我可以 ,不過讓我死的冥目

那我會更尊重你執法的能力,不然我只能為你汗顏

[ 本帖最後由 美式冰咖啡 於 2008-6-27 19:52 編輯 ]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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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國 發表於 2008-6-27 06:35
我不會跳出來說我是中立
所以我也不會說 我說的是公道話
不過有幾點個人意見 還是想說一下

1對於你的 違規扣分 先在大聲公申訴
申訴不成 才到服務中心發帖 這樣的程序 表示讚揚
2違規被扣分 生氣是正常的  我想大聲公版主 能體諒你的心情
3生氣 只是情緒的發洩 過了就好了
但如果因為生氣 而硬要把某些東西給扭曲  旁人都看在眼裡
你是否要為一時的氣憤 而讓所有會員看笑話 決定權在你!!!

你有你的想法 你的理論
但你的理論是否能被大多數會員認同呢?
請用同理心想想
如果你是版主 你能去兼顧及考量所有會員的想法嗎
正式因為如此 所以大聲公才會有一套遊戲規則
讓所有會員及版主可以遵循
也才使得大聲公能一直順利運作
所以 請遵守版規 相信你一定能獲得你想要的樂趣
bt006657 發表於 2008-6-27 14:12

回復 2樓 max308 的帖子

請問
鄭弘儀是台灣電視主持人<->台灣電視主持人是鄭弘儀-->前面是成立,但反過來就不成立
因為台灣電視主持人不是只有鄭弘儀--->客觀想法

我並不喜歡替公眾媒體或廠商打廣告,所以我通常在使用時都會用"諧音"帶過,看我文章就知道了,我又不是只針對"鄭X遺",一些節目或廠商我也用諧音帶過,請問我這樣是損害他們聲譽嗎?又請問全民最X黨,模仿政治人物講話發表意見,他們的模仿是一種貶低行為嗎?

我既沒明確指出"電台節目"(BIG話),亦沒有明確指出人名(只有姓相同),就讓"嫌疑犯"變成"犯人",法律上也占不住腳。大家都要跟媒體一樣看齊,未審先判,真是民主進步的大耀進!

那我也要跟你們看齊:你們都是版主一掛,俗話說得好:官官相護!!
-->未審先判+主觀判定。
tone.chang 發表於 2008-6-27 14:57

回復 3樓 bt006657 的帖子

您好
對於您的疑慮已告知相關人前來解說與瞭解
但在未有明確的解說之前請勿用情緒性語言來評論管理團隊
諸如"未審先判+主觀判定"....
目前為止您申控的版主都尚未出面與您溝通
但您便已口出此言
又何嘗不是對於此版主如您言的"未審先判+主觀判定"?
我們歡迎有疑慮的會員提出不同見解
但是也請恪遵分際
最後請您耐心等候相關人等的出面解說
謝謝
美式冰咖啡 發表於 2008-6-27 16:24
一切等大聲公版主來解釋後再做判定
stanley5 發表於 2008-6-27 19:42
此帖是先經由Q大判定違反版規
會員至大聲公申訴後
經Q大與我再次討論後一致認定維持原判
這是經大聲公版主間討論後取得的共識
與會員間的討論及解釋就不再詳述
可自行連結瞭解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age=3#pid65620073#57樓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age=3#pid65632892#59樓
會員被判違規後喊冤這也正常
就跟法院判定後被告不服一樣
不過終究還是由法院做最終裁定

任何版主對自家版區的版規
本來就有一套判定標準 這沒什麼奇怪
總不會由每個會員去各自解釋版規判定
那不各自為政 天下大亂
會員來到版區遵守版規的規定 這也理所當然
從會員原本的發帖內容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age=2#pid65598711#34樓
明顯在討論去年九月間"大話"節目的內容
當然認定會員所指是"鄭弘儀"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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