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事了,相安無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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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10ppp 2009-3-27 23:38:33 發表於 已處理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1216
本帖最後由 ppp10ppp 於 2009-3-29 15:25 編輯

沒事了,相安無事就好,希望時間快點對大家洗腦,忘記我是誰......
開始了,忘記我是誰吧!
不要再吵架了哦!
不要再看見我了哦!
不要再理我了哦!(拜託,千萬不要理我。)
.....睡吧!睡著吧!

等你們清醒時,忘記我是誰。

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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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amei2 發表於 2009-3-27 23:46
有那麼嚴重嗎?
大大,開放性的論壇,就要有相當的抗壓性,
而且~~~~這只是各.................虛擬世界!!!
ppp10ppp 發表於 2009-3-28 00:24
本帖最後由 ppp10ppp 於 2009-3-28 00:31 編輯
有那麼嚴重嗎?
大大,開放性的論壇,就要有相當的抗壓性,
而且~~~~這只是各.................虛擬世界!!!
ynamei2 發表於 2009-3-27 23:46

網路是虛擬空間的地方,這樣亂罵我,我當然會選擇不來卡提諾。
這是一個問題,如果今天你們沒有解決版上的版主(可能拉),亂吠人對人說:不爽 就不要來了。
以後一傳十 十傳百 就沒有卡提諾了。
今天不是你被罵,是我,我當然生氣。
今天如果是我錯了,我會道歉;但是,我自知自己沒有錯,也不用被罵。
你說我有沒有影响力呢?
看未來囉!

我不會叫人不要來,我會用禱告的方式,讓全世界都聽到的。
你看看我有沒有這個能力囉,所謂不要惹到洽札某,就是這樣。
你自己思考一下對方那句話的爆發力
〔uyan說:不爽 就不要到卡國來了。〕
ppp10ppp 發表於 2009-3-28 00:35
閃定了,因為我最喜歡懲罰人了,我要懲罰那個雞婆 雞雞 的 uyan
ppp10ppp 發表於 2009-3-28 01:08
你閃了怎麼知道是否有被懲罰??
亮皮 發表於 2009-3-28 00:37

公道自在人心,世界是有審判的
tone.chang 發表於 2009-3-28 03:20
本帖最後由 tone.chang 於 2009-3-28 03:23 編輯

您好
對於您與該會員在空間的爭執
我們不便介入
因為該空間屬私密個人空間(部落格)
與卡國的公開討論區性質完全不同(論壇)
卡國的規則在該區並不適用
除非事涉中華民國法律的重大案件
否則一切請私下解決
至於要刪除帳號一事
請再三考慮清楚
假如您最終不希望再保有此帳號
我們會尊重您的意見
ynamei2 發表於 2009-3-28 03:25
我也只是抱著勸合不勸離的心情來說話的,我也尊重您的意見吧!
卡國永遠張開雙手歡迎您的到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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