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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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s1983 2009-4-23 15:15:15 發表於 已處理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1284
本帖最後由 tone.chang 於 2009-4-28 11:01 編輯

卡漫圖文為怎麼我回覆就亂被扣分,這是每個人都這樣回呀,一些奇怪的扣份方式,說實話,這個網頁一堆違度著作權的事,這樣憑怎麼扣人分數,這樣我是否該檢舉這個網頁有非法圖文,及違反著作權,請有些人自愛點,都做不對的事,還扣別人分,如果分享的是有版權的,這樣你有權扣別人分數,請卡提
諾王國,違反著作權的發帖者自愛點,回你話是給你面子,雖然看你的帖子也算是共犯,但你其實早觸犯法條,還那麼無法無天的視為施捨給別人,還擅自
扣他人分數,如果這樣的話,我一定會舉這些發表違法文章的人,亂我現在不能不可思議研究社 布袋戲專區 等正派經營的討論版。
版規跟總版規皆有寫該如何回覆為最恰當~自己應該要先知道何為合格回覆~何為不當回覆~而不是等自己違規過期之後再來抱怨合法性的問題~
既然你覺得你沒錯~不需悔過~那就不要悔過~不要一付自己好像是施捨給發帖者恩惠一樣~別人還能知道要努力分享~但閣下呢?

已有(3)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xes1983 發表於 2009-4-23 16:09
本帖最後由 美式冰咖啡 於 2009-4-23 16:32 編輯

卡漫區
[論壇聲明]
本站提供網上自由討論使用,所有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站立場,與本站立場無關,
本站不會對其內容負上任何責任。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權,請立即聯絡我們。
我們將立刻從網站上刪除,並向所有持版權者致最深的歉意!
這樣我檢舉整個卡漫區違反著作權,涉及他人著作的重製與公開傳輸的行為,若非屬合理使用,在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的情形,則構成著作權的侵害,如果不刪,就代表你們同意這些違反著作權的用戶,這樣我是否要改到以下網頁檢舉:刑事局線上檢舉信箱查詢相關報案說明。
刑事局線上檢舉信箱查詢相關報案說明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法務部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8337&ctNode=27&mp=001
智慧財產局網站
http://www.tipo.gov.tw
以上論點,代表已不合法,所以根本站不住腳步,還說怎麼分享呢?這樣版主意思是他們是對的,沒照的做就錯嗎?這樣不就是所謂的黑的染成白的,是非不分,地下合理法則嘛?都不合法的東西,還說版規,這樣不是讓人恥笑嗎? 請回覆的人自重點,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如果不給我合理的答覆或解決,我會檢舉卡漫區。

如果卡漫區的帖子經過檢查有問題的話~我們自然會作出適當的處理~但是對於一個不願意去遵守甚至以其他理由來要脅論壇的會員~我們深表遺憾,但是我們沒有理由去接受無端的要脅及指控~
如果你自己覺得在這裡討論有任何的不愉快~你可以選擇要或不要繼續參與討論~因為自己違反版規就要脅我們配合你的要求~我們只能說作不到~
我們尊重會員~是我們一貫的立場~但是對於不尊重版規與管理的會員~我們只能說遺憾~
tone.chang 發表於 2009-4-23 20:52
本帖最後由 tone.chang 於 2009-4-23 23:01 編輯

這位xes1983會員您好
或許您有點搞不清楚
卡國僅是提供一個空間與平台給所有的註冊會員彼此相互討論
對於所有版區的發言內容是不須擔負責任
所有的法律責任皆須由發言(文)者自負
這一點在您註冊當初所簽署的同意書內便已明文記載清楚
如若您因時間久遠而有所迷惑
現就再次的轉貼以利讓您恢復記憶
基於尊重內容提供者之智慧財產權,卡提諾王國對其所提供之內容並不做實質之審查或修改,對該等內容之正確真偽亦不負任何責任。對該等內容之正確真偽,您宜自行判斷之。您若認為某些內容涉及侵權或有所不實,請逕向該內容提供者反應意見。

同意條款早已載明所有版區裡的文章內容法律責任皆須由各會員自行負責
您也已經簽署同意書才得以進入
再者
UID1546023 帖子36 精華0 積分-1 經驗值-1 分 好文值0 分 活動參與0 分 卡幣10 元 熱誠0 點 感謝0 點 閱讀權限1 註冊時間2007-12-6

從您註冊日2007-12-6到目前為止
為何1年半以來也從未曾聽過您提過智慧財產權問題?
只因為違反遊戲規則被小小懲處後便裝出一付道貌岸然的公正人士?
會哭的小孩並不一定會有糖吃
尤其是又會鬧又會哭的就更加令人厭惡
如果您認為發帖者已違反智慧財產權
那麼請問為何您還要參與討論?
貼上二篇您參與討論違規被扣分的帖子
以免讓人誤以為我們挾勢欺人
魯夫復活啦~~
xes1983 發表於 2009-4-4 03:45

另外一篇

挖挖     終於等到新的了    感謝大大
xes1983 發表於 2009-4-4 03:49
奕盛俊 發表於 2009-4-2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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