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ackywu670408 於 2009-6-16 22:5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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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tu777 發表於 2009-6-16 21:36
ok!
謝謝這位會員前來投訴 讓在下告訴您 為何被禁言
1 請您看版規第三條 :
三、請勿刻意挑起筆戰漫罵,禁止人身攻擊 違者經驗值 -5分,禁言三日處分
2 就您所回文 內容您應知道 現po給您看
你少白吃了 !!
台灣現在哪來 < 參戰 > 過的車子..........
有去偷打老共嗎 ??
您回文的第一句 要發帖者少白癡了 雖字不同但字義確為是指發帖者是白癡 所以發這文 對嗎?
3 現卡國以然改版 且積分難賺 扣分幅度下滑 直接禁言並未扣您積分 這應該是較好之處分
4 本軍版是休閒話題區塊 並非大聲公 請您在軍版之發言 謹言慎行 避免再次遭禁言之處份
5 本人並非奉行"怪力亂神" 請勿在此污衊本人
6 本人也非官威很大之人 本人從實習版主一路至公權力版主 您是第一位被我禁言 但並不是最後一位 我將依照上層指示 加強查核絕不寬待
7 本人在操作時 勾選通知您 不知為何您沒收到 這點我將報請管理員 請管理員 查看是那的問題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