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差1月滿14歲 聯手殺人無罪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6-15 13:07:4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42568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611/6254.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611/6254_640.jpg[/applenews]
【許淑惠╱台中報導】十三年前台中縣梧棲國中一年級黃世昌命案,警方今年二月逮捕兇手黃任伯、高建忠。但因《刑法》規定,未滿十四歲犯案不罰,案發時,黃任伯未滿十四歲逃過刑罰,高建忠滿十四歲,昨被台中地院判刑八年;黃世昌家屬提告民事求償,也因過了十年追訴期,恐將求償無門。        
        
        
令人氣憤
台中地院少年法庭庭長巫政松表示,《刑法》規定未滿十四歲的人犯案,不罰,改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但被處分的人限二十一歲以下;未滿十八歲人的犯案,得減輕其刑。
他指出,案發時,黃任伯還要一個月才滿十四歲,被逮捕時又已二十七歲,致《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都不能處罰他;高建忠當時則已滿十四歲又三個月,但未滿十八歲,依法得減刑,因此判八年徒刑。
殺死12歲國中學弟
據了解,死者黃世昌的父親向今年均二十七歲的黃、高求償二百萬元,高無力支付,稱服刑結束賺錢再付,黃則願賠十萬至二十萬元。黃的父親難過地說:「寧可不要,拿這樣的數目,對不起兒子。」但台中地院襄閱庭長張國忠昨表示,本案民事求償也過了時效,在不知誰犯案的情形下,求償追訴期只有十年。
判決指出,一九九七年九月,當時就讀梧棲國中二年級高建忠、黃任伯見一年級新生黃世昌(十二歲)年幼可欺,放學後騙他到偏僻處踹臀、亮水果刀勒索,黃世昌反抗致黃、高不滿,先後持水果刀刺黃世昌,黃世昌跪地求饒,高又刺了三、四刀殺死黃世昌,兩人合力將黃世昌的屍體搬到樹林內用帆布遮蓋,隔年被農民發現時已變一堆白骨。
案發後,黃、高二人轉學躲避警方追緝,警方查無證據成為懸案。去年,清水分局因偵破一件十一年前的舞蹈女老師命案時現發本案卷宗,加上警員多次夢見死者託夢,警方重啟調查,今年二月陸續逮捕黃任伯、高建忠,兩人坦承殺人。
白骨案事件簿
1997/09/17 少年高建忠與黃任伯勒索黃世昌遭拒,持刀殺死對方棄屍
2008/09/05 農民發現死者白骨
2009/07/29 偵查隊長田中看到白骨案舊卷宗又夢見死者,重啟調查
2010/02/03 黃任伯到案在死者遺照前坦承犯案,但指高男殺人
2010/02/11 高男到案,警查出2人都行兇
2010/06/10 高男被判刑8年,黃任伯因案發時未滿14歲,依法無刑責
資料來源:判決書、《蘋果》資料室

已有(5)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a750726 發表於 2012-4-20 03:22
少年保護法是不是該改一改了
保護這種殺人犯,被殺的人誰來保護他
disappear8520 發表於 2012-4-26 02:02
台灣的法律真應該修改一下了
如果要這樣子說起來
14歲以下的小孩如果被教會殺人
且不是天下大亂,都不用怕被罰
yang.juing 發表於 2012-5-22 17:46
的確真的要修法了,現在很多未滿十四的人故意會做壞事
其實10歲就應該很懂的事非了吧
真的要好好的修法了
fiipon 發表於 2012-5-22 21:17
你保护的是杀人犯的人命
迟点杀人犯去你家杀你可以吗法官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4-23 11:51
thanks for sharing the information.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新聞達人

LV:1 旅人

追蹤
  • 12951

    主題

  • 12950

    回文

  • 2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