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囂張撞人輾屍 2男跪進靈堂上香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6-15 16:02:4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440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516/5389.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516/5389_640.jpg[/applenews]
【朱俊彥、林偉信╱連線報導】上周三在中市開賓士車撞死騎單車婦人的彭姓男子,與前來助威、二度開車輾屍的友人張姓男子,因行徑囂張,死者家屬痛批「惡質」、各界也強烈撻伐後,兩人昨到靈前跪求原諒。當時在場警員未能適時告發、逮捕,致公權力不彰,警政署以「教育訓練不足」,懲處台中市警局局長胡木源等主管;胡獲悉後表示:「坦然面對懲處。」        
        
        
警方3主管遭懲
開車撞死單車婦人黃惠卿的男子彭偉明(25歲,毒品前科)及二度輾過死者斷肢的張惟勛(27歲,組織犯罪前科),昨下午相偕前往台中殯儀館靈堂外下跪,爬行30多公尺到黃女靈前跪拜,承諾出殯前每天都會去上香,並當場拿出30萬元對家屬表示:「後續還會繼續籌錢,希望你們原諒!」黃女弟弟接下慰問金後悲傷的表示,「再多錢也換不回姊姊的命,只是希望你們真心懺悔,所以在姊姊出殯前,每天都要來靈前跪拜,兩天就賠償方案進行商談一次,能不能做到?」二人點頭承諾,家屬初步已原諒兩人。張男面對媒體詢問「為何要輾過死者斷肢」時強調:「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彭男則不發一語,匆匆搭車離去。案發當時,張惟勛等人用手推擠、辱罵警員,酒駕並闖越管制線輾壓死者遺體,大批警員竟未及時強制告發及逮捕,警政署決議對局長胡木源記過1次、第五分局分局長連金河申誡2次、水湳派出所所長楊乾昇申誡2次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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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4-23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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