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524/5657.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524/5657_640.jpg[/applenews]
【張欽╱台北報導】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去年五月以妻子名義,買下北市復興北路七樓房屋後,未取得修繕執照就動工要改成套房,不僅被罰六萬元,還造成六樓屋主胡淑珍住處天花板穿孔、淹水,水勢還漫進樓梯間流入五樓住戶。胡女憤而提告毀損罪嫌,求償五十四萬餘元損失。
有夠誇張
胡淑珍痛批:「身為消保官還在清華大學教授法律課程,更應守法才對,因此決定提告討公道。」靳邦忠澄清:「由於人在新竹,改建工程全權委託包商處理。」強調是包商疏失。
施工鑿穿天花板
靳邦忠(圖)強調願賠胡家五萬元。資料照片
糾紛發生於去年六月間,胡淑珍提告指出,靳邦忠僱工欲將購買的七樓房屋改建成套房,她丈夫因察覺天花板有水泥小碎塊掉落,經向施工的七樓反映後,靳家安排她們暫住西華飯店五天,後來她們搬到自家的貿易公司住,數日後折返,卻發現七樓灌水泥後,不知何故導致她家天花板滲水,去年八月再回家看,驚覺家中竟淹水。胡家表示,了解後才知水勢曾漫過自宅門檻,順著樓梯間向下流入五樓住戶門縫,且七樓施工鑿穿六樓天花板,天花板嚴重掉漆,家具裝潢滿目瘡痍,憤而對靳家提告毀損罪,求償五十四萬餘元損失。檢方五月十一日開庭,靳請假,僅妻子翁世倩與包商出庭,翁女說:「對方獅子大開口要五十多萬元,還控告毀損,太過分了。」
消保官願賠5萬
靳邦忠受訪則解釋,他在新竹工作,工程委由包商處理,但遲遲未見許可執照,詢問市府才知沒申請,了解後發現是包商忙到忘記給建築師費用與資料,他緊急補件,但為時已晚被罰六萬元。對天花板鑿洞、漏水部分,靳邦忠說,願賠償修復費五萬元給胡女,修繕期間還安排對方在西華飯店住宿,用盡所有善意,對方指控與事實有出入。至於胡女另指靳家佔用七樓頂的違建、鄰居提告要求返還該空間,靳邦忠指頂樓建物都是原本購買時就有,沒有增加。
遇鄰修建房屋 注意事項
●可透過管委會、鄰里長協調施工的衛生維護、施工噪音時段等,降低生活品質衝擊●了解施工範圍,確認是否遭越界佔地擅建●留意自宅有無龜裂、漏水、傾斜等情形,若有即拍照錄影存證,請建築或土木專家鑑定受損狀況,跟肇事鄰居、施工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採司法途徑控告肇事者並求償資料來源:律師陳緯慶、《蘋果》資料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