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安親班餵童禁藥 緩起訴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6-15 16:58:1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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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民╱台北報導】北縣中和市 啟又馨安親班負責人趙麗珠今年初被查獲,拿治療過動兒的藥物利他能(Ritalin)給學童服,並稱「功課會變好」,被移送法辦。檢方調查,趙女不知利他能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出於好意想讓學童專心,不構成使人施用毒品罪,但擅自提供醫師處方用藥違反《醫師法》,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昨給予緩起訴處分,罰款二十萬元。        
        
        
案情逆轉
五十四歲趙女在中和市經營啟又馨安親班。今年一月十一日,三名該班學童被學校老師發現攜帶利他能藥錠,學童說是趙女給的,吃了「功課會變好」。校方驚覺有問題,報警逮捕趙女,查扣十五顆半利他能。
認定不懂毒品成分
本案爆發時有媒體把利他能說成「兒童古柯鹼」,指稱有成癮性,可能傷害腦神經,檢方認為太誇大藥害。檢方通知十多名啟又馨上課的學童和家長調查,出現戲劇性轉變,學童說趙女對他們很好,家長都願原諒趙女。檢方調查指出,趙女曾讓兒子吃利他能,改善上課不專心問題,才好心讓上課容易分心的學童也吃利他能,希望提高學習效果。至於利他能成分之一「派醋甲脂」(Methylphenidate),雖與搖頭丸同屬第三級毒品,但「即使專辦毒品案的檢察官,也很難立刻分辨」,認定她不懂藥成分,不構成使人施用毒品罪。檢方表示,因利他能屬第三級管制藥品,要有醫師處方箋才能購買、服用,趙女擅自提供藥給學童吃,違反《醫師法》。受害學童家長許爸爸曾向媒體抱怨他兒子吃了藥變得暴躁易怒。他昨表示,兒子停藥後,暴躁易怒症狀都消失,但對檢方給予趙女緩起訴「還是有一點不服氣」,且趙女至今沒出面道歉。
利他能小檔案
◎類別:中樞神經興奮劑,為三級管制藥品◎運用:治療過動症,讓患者有活力、提升注意力、增加興趣度◎藥效:短效:5~6小時長效:1天◎副作用:心悸、過度興奮、血壓高、食欲下降、若長期服用成癮恐造成腦神經受損;曾有患者引發癲癇※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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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4-2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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