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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友廉╱台北報導】曾是本土劇演員,當過執行製作的陳永漢,長期寄住男性友人家,不滿被友人當里長的父親與兄長要他搬走,騙走里長四歲長孫浩浩,開車載到偏僻山區,一度想勒死浩浩,最後將浩浩裝入大塑膠袋,推下山坡。浩浩幸運獲救。陳被逮後竟還傳簡訊恐嚇友人,昨被板橋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恐嚇罪判處七年十月徒刑。
忘恩負義
被擄幼童浩浩,自行爬出垃圾袋呼救,獲救時滿臉驚悸。
有竊盜前科的陳永漢(二十六歲)由於另犯性侵案,現在台北監獄服刑。判決書指出,陳永漢長期投靠友人,住在友人家三、四年,友人入伍當兵後,友人的里長父親、兄長多次要陳男搬走。
被逮還傳簡訊恐嚇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傍晚,里長又問陳男何時搬走,引起陳男不滿,自認曾協助友人家開民宿,找藝人來打廣告宣傳,卻不被接納,他要出門購買裝物品的大塑膠袋,碰到里長四歲長孫浩浩。他騙浩浩要去買麥當勞,開車載男童到三峽偏僻山區他之前工作的咖啡店,途中接到男童家人電話詢問有無帶走男童,陳男謊稱:「沒有。」法院指出,陳永漢趁男童暈車昏睡,欲掐死男童,男童驚醒掙扎他才鬆手,改用兩個大塑膠袋上下套住男童,扔下山坡滾落山溝。男童家屬發動百餘名親友四處找尋,找到咖啡店時,發現俯趴山溝呼救的男童。警方數日後逮捕陳永漢,陳竟趁解送板橋地檢署途中,傳送「你冤枉我太多了」、「我不會放過一些人」……等恐嚇簡訊給服役中的友人。
濕冷冬夜置童險境
陳男否認殺人。但法院合議庭認為,陳男因搬家一事,對男童家屬心生怨恨,又欲掐死男童,更在濕冷的十一月深夜,將男童棄置在偏僻山區,置男童於死亡的險境,認定他觸犯殺人未遂、恐嚇罪,又因他加害的對象是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且有前科,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累犯加重其刑,判處他七年十月徒刑。
擄童丟山溝示意圖
陳永漢騙要帶男童去吃麥當勞,開車將男童載到山區,裝進大塑膠袋,扔下山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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