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 26 日電 】 2010.07.26 10:18 pm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今天表示,力晶科技近年財報連續虧損,因此其申報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 案予以退回。
證期局指出,力晶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5億至8億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6500萬至8000萬單位,總金額1億4544.8萬美元至1億7901.2萬美元。
不過,力晶96年度至98年度財務報告顯示連續虧損,截至99年3月31日止累積虧損已達新台幣576億2926.8萬元,占當期實收資本額904億6710.4萬元約63.7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力晶股票列為變更交易方式,且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重點專區顯示,力晶負債比率74.71%及流動比率28%,財務結構相對弱化。
另外,證期局指出,力晶「海外存託憑證發行辦法」未敘明持有人得兌回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普通股相關期程,亦有應行記載事項不充分情事。
因此,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力晶申報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予以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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