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怡君/即時報導】 2010.07.26 09:22 pm
遠百(2903)董事會決議,擬申請廢止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同時,為償還銀行借款,遠百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第2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10億元。
遠百為籌措償還借款所需之資金,原擬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為25億元,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今年1月19日發函同意申報生效在案,並經4月19日金管發函准予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但遠百董事會決議,因近期全球資本市場受到歐洲經濟成長停滯的疑慮及歐洲債信問題的影響而處於波動越加激烈的情況,不利於本案的發行,為考量公司整體及股東之最大權益,遠百擬暫以銀行借款、自有資金或發行普通公司債等方式,支應償還借款所需的資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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