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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男子不滿妻子不配合性生活,兩年來屢以「爛貨、破麻(台語,指爛女人)」等言詞咒罵妻子,甚至因幼子哭鬧,把親生兒跟狗一起關在狗籠裡懲罰,妻子隱忍到今年四月,因又被掐脖子,忍無可忍控告家暴,法官昨裁定男子不得靠近妻子娘家、工作場所,保護令為期一年。
手段偏激
家暴保護令指出,羅姓男子(二十八歲)和吳姓女子(二十六歲)二○○三年十月結婚,育有六歲女兒和五歲兒子。前年六月,夫妻因房事失和問題,屢有爭吵。吳女表示,近兩年來,丈夫常因向她求歡不成而動怒,即以「妳出去給車撞死」、「爛貨、破麻」及「妳要給別人上,都不給我上。」等不堪言語咒罵她。
嗆妻「給車撞」
吳女指出,前年小兒子(三歲時)因不聽話哭鬧,丈夫竟然狠心將親生兒子塞進狗籠,跟當時飼養的小貴賓狗關在一起;還經常無緣無故怒罵大女兒,導致兒女迄今都不敢跟他獨處,今年四月,丈夫又不斷對她動粗,她和一對兒女才搬離夫家,逃回台北縣新莊的娘家。四月二日上午八時,丈夫要求她載小孩到幼稚園上學,她因不會開車,且天冷加以拒絕,丈夫罵她:「如果不去接送,妳出去給車撞死、乾脆死在外面好了!」當晚丈夫又追問其白天行蹤,她拒答,慘遭丈夫狠掐脖子、導致頸部紅腫,才憤而報警。法官傳訊羅男出庭,羅男向法官坦承妻子的所有家暴指控。昨《蘋果》記者到羅男住處按門鈴,無人回應。鄰居表示,羅家以前有養狗,但近兩年已沒飼養;對羅男把小孩關狗籠的情形,並不清楚。
孩童身心重創
人本教育基金會竹苗區主任李慧貞說,三歲到五歲是小孩智力、語言發展關鍵期,家長若濫用懲戒權,將小孩關進狗籠,勢必影響人格發展。縣警局婦幼隊副隊長陶書芬說,將孩子關狗籠,已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三歲小孩已能感受關狗籠恐懼感,受此非人待遇,身心將烙下陰影。
誇張家暴手法事件簿
2010 4/24宜蘭林姓男子疑妻外遇加以毆打,妻聲請保護令;林男辯稱妻在門口擺「紅柿、棗子、李子、水梨」4水果,以台語諧音通知情夫「尪去做你來」才毆妻,法官不採信。2010 3/28新竹黃姓男子翻到妻子與舊情人的親密照,竟拿菜刀興師問罪;妻不堪折磨,怒控醋夫家暴。2009 12/14新竹陳姓男子藉口妻子有外遇,狠揍妻子頭部,強脫衣褲、並以手指插下體,檢驗有無「偷吃」,還到妻子公司外站崗騷擾。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囚兒掐妻示意圖
1.羅男因三歲兒子哭鬧不聽話,竟將親生兒子與狗一起關進鐵籠。
2.羅男還因房事問題,咒罵妻子並狠掐脖子成傷,妻子怒控家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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