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6日電)復興航空前地勤人員栗實堅和蕭偉良被控為販毒集團運毒,將3包藏在機上的海洛因挾帶入境。栗、蕭兩人原遭判無期徒刑,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刑16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指出,復興航空前機場維修人員栗實堅和蕭偉良被販毒集團收買,先由販毒集團人員從中國挾帶毒品,將毒品藏在澳門返台班機的機艙廁所中,蕭、栗兩人趁飛機返台停放在停機坪時,深夜潛入機艙廁所取出毒品,再利用員工出入停機坪不搜身的漏洞,將毒品挾帶入境。
判決指出,栗、蕭兩人以相同手法多次為販毒集團挾帶k他命、搖頭丸,遭調查局跟監多時,兩人在民國98年7月再次以相同手法將3包海洛因挾帶入境時,遭調查員當場查獲。
法院一、二審時,兩人雖辯稱不知道運輸的毒品是海洛因,但合議庭審酌被告帶入海洛因淨重達743克,且純度達73%,認為毒品若入境台灣,將嚴重影響社會國人健康,判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審酌兩人在審理期間自白,予以減刑,改判兩人有期徒刑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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