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 男全裸自縊 離譜 警晾屍一夜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9-7 07:01:0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1110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907/9164.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907/9164_640.jpg[/applenews]
【黃子騰、張嘉文、蔣永佑╱台北報導】把屍體隨便放,警察真的太離譜!北縣一名男子前天下午被發現全身赤裸、吊死在淡水鎮一處廢棄鐵皮屋內,警方獲報後,以「現場無打鬥痕跡,他殺嫌疑不高」為由,不但未通知地檢署相驗,還將屍體晾在現場、棄置不顧,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請檢察官前往驗屍。死者家屬見親人遺體光溜溜地晾在荒郊野外超過十八個鐘頭,痛罵警方,「這樣任屍體在烈日下曝曬,真的不把百姓的命當一回事!」        
        
        
又出紕漏
檢警調查,離奇赤裸死亡的翁志雄(三十七歲)住淡水鎮,與前後任妻子各育有子女,失業一年多,月前因毆妻遭控家暴、傷害案,明將開庭審理,檢警初步相驗死者身上無明顯外傷、現場無打鬥跡象,懷疑感情因素自殺;但因家屬認為「就算要自殺,哪有人把衣服脫光」質疑死因,檢方今將解剖驗屍。前天下午,一名婦人帶貓飼料到淡水鎮淡金路三段廢棄鐵皮屋餵貓,看見一名男子赤裸坐在屋內,她一度以為遊民醉倒,卻發現他動也不動,嚇得跑回家請哥哥前往查看,哥哥到場發現男子已死,於是通知里長報警。
家屬痛罵驗屍太遲
              
               
               
               

                檢方昨午完成相驗,翁遺體陳屍超過18個小時,才被運往殯儀館。
               
              
              下午五時許,警方到場發現男子衣物全脫光放在一旁,頸部以網路線纏繞並打活結,另端則綁在門把上,疑往前將活結拉緊窒息死亡,隨即根據死者遺留的手機,通知家屬到場指認並作筆錄。筆錄製作完畢後,因研判無他殺可能,就將屍體放在現場。直到昨上午十時許,淡水分局警方才向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申請驗屍,檢察官與法醫於十一時許到場。死者弟弟不滿檢警讓哥哥遺體棄置在高溫鐵皮屋超過十八個小時,痛罵:「若是議員的家人,一定當天就來驗,怎會拖到這麼晚!」死者弟弟也說,法醫拿一根棍子在哥哥遺體上點兩下,叫旁人將遺體翻面再點兩下,就說:「身上沒有明顯外傷!」質疑驗屍太草率;死者爸爸也說,兒子本周五要回砂石場工作,雖欠幾十萬元卡債,但妻子有工作,認為不可能是自殺。
警辯全按程序安排
對此,淡水分局偵查隊解釋說,他們在昨上午九時許報請檢察官相驗,是依程序安排。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顏迺偉則說,接獲通報後四十分鐘率法醫前往相驗,沒有拖延。至於家屬質疑法醫相驗過程草率,承辦檢察官則解釋,是為了避免過度接觸破壞外觀,才用棒子碰觸屍體。對此,警察改革協會發言人馬在勤指出,家屬已對死因提出疑慮,警方不該只憑現場勘查經驗判斷,延誤向檢方通報驗屍的時間,應盡速完成相驗,不要讓屍體棄置荒野,他痛罵警方:「沒有作頭版抨擊,不會改變!」
驗屍拖拉時序表9/5
17:30 一名婦人到北縣淡水鎮淡金路一處廢棄鐵皮屋餵貓,發現男子翁志雄全裸陳屍屋內報警,警方從死者遺留手機通聯,通知家屬到場指認。21:40 翁妻到派出所製作筆錄。22:20 翁妻筆錄製作完成,遺體遺留現場未處理。
9/6
10:00 警方傳真報驗通知單到士林地檢署,請檢察官到場相驗。11時許 檢察官及法醫到場相驗。12:00 檢察官與法醫完成相驗,雖認為死者身上無明顯外傷,但因家屬對死者死因有疑慮,指示遺體冰存殯儀館,擇日再解剖釐清死因。資料來源:死者翁志雄家屬、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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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0 發表於 2010-9-7 20:30
享受是一定要的啦!!不過還是先謝謝啦!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5-13 12:00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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