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 無罪逆轉 判8年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4-14 06:00:1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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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五年前被控利用台北車站商場出租招標案,收受有意投標的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塞在茶葉罐內的兩萬美元,一、二審原認她有收錢,但無對價關係均判無罪;但高院更一審認定,她收錢後問台鐵局長能否和李清波見面,且兩度依對方建議在部務會報中指示台鐵重辦招標說明會,昨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改判她八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由於全案逆轉,郭瑤琪昨受訪時兩度激動落淚說:「我一生都很清白,別說是兩萬美元(當時約六十四萬元台幣),什麼錢我都不可能會收,當初對方說茶葉是自家種的,我才會收下。」並喊冤:「茶葉罐是檢調搜索時,我主動交出來,若當初茶葉罐裡有錢,我怎麼可能留下茶葉罐當證據?」她還強調:「我一定會為自己的清白上訴到底。」
                  
南仁湖送錢不起訴   
判決指出,二○○六年八月,交通部辦理台鐵台北車站地下一樓到一、二樓商場招標案,郭瑤琪當時擔任交通部長,南仁湖集團則有意競標,該集團負責人李清波正巧是她舊識,李清波請郭瑤琪協助他得標,又得知她兒子在外國讀書花費頗巨,於是指示兒子李宗賢,將兩萬美元塞在茶葉罐內送給郭瑤琪。
檢調後來前往郭瑤琪住處搜索,僅搜到茶葉罐未找到現金,李氏父子坦承送錢(因不違背職務行賄無罪,均獲不起訴),但堅稱是好友間單純送禮,而郭瑤琪始終否認收到錢。檢方偵辦後將她依貪污罪起訴並求刑八年。
                  
指示所屬見行賄者   
一、二審依李家父子證詞認定郭瑤琪有收錢,但兩萬美元可能是李清波為與郭瑤琪維持良好友誼,單純餽贈,且李清波有贊助他人子女出國經驗,也不排除他是出於長輩照顧晚輩心意,致贈給郭瑤琪兒子,由於她事後未具體指示下屬,將標案改成對南仁湖有利,且南仁湖最後也未參與投標,因此認定雙方沒對價關係判郭瑤琪無罪。但無罪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二○○六年七月四日郭瑤琪收下兩萬美元後,先在同年七月十二日前某日,指示機要祕書探詢台鐵代理局長何煖軒可否與李清波見面、南仁湖公司有無投標機會等問題,但遭何煖軒拒絕,七月十八日李清波親赴交通部陳情,郭瑤琪卻違反受理人民陳情正當程序,未指派專員處理也未製作紀錄,而直接和李清波面談。
                  
命台鐵重辦說明會   
隨後郭瑤琪接受李清波建議,兩度在部務會報中指示台鐵重辦說明會,向有意投標的廠商釋疑,台鐵在招標截止日前,聯絡唯一有疑問的南仁湖公司,單獨為其舉辦說明會。更一審認為,李清波以兩萬美元賄賂郭瑤琪後,她以部長權限,一個月內密集多次幫助南仁湖公司,讓該公司事先得知變更招標條件,還幫助該公司做出應否參與招標的決定,合議庭認定,郭、李間確有行賄、收賄的對價關係,因此依職務上收賄罪改判郭八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
                  
郭瑤琪 小檔案   
◎年齡:55歲◎家庭:已婚,1子1女◎學歷:˙倫敦大學經濟學院都市發展計劃碩士˙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經歷:˙交通部長˙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台北市政府國宅處處長˙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科長◎現職:綠色鬥陣之友會祕書長、志工◎作風:常被外界冠上「鐵娘子」封號,給人作風強悍觀感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17629/IssueID/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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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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