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皮女怕報應 離職受虐尋短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4-19 06:00:1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 7695
z75197519 發表於 2011-4-19 19:20
跟對方合作騙那多錢之後想退出??
因為心理作用!!怕報應!!!
要是你!!會這樣嗎??
幹一票就要玩到底!!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這理由比較難讓我相信
我比較懷疑分配不均
想當檢舉者減輕可能的法律責任
或其他可能也說不定!!

在來警方有嚴重疏失
因為警方根本沒把這案件當"重大"案件處裡
以為只是小小的不法集團
只能說承辦人員
是個敏感度不夠的傢伙
間接害死一個人

至於買通一說!!!
也許有也許沒有..難講
01808370 發表於 2011-4-19 19:38
匡男氣憤說,「把證據交出,卻未獲應有的保護,妻子活在恐懼中,不如把她交給詐騙集團還比較安全!」
這句是重點!是現實!想避免悲劇只能在一開始
Ted 發表於 2011-4-19 19:47
世界上...一切有因才有果..
如不是女生...貪...也不會去做那個工作
而自有良心的反省是好事..可惜不給自己一個機會
而台灣條子..
講白點...
他們會回答...又還沒死...緊張什麼
也不是條子全都是黑的啦..
只是...大家都知道的啊..和當兵一樣..
能摸則摸..能混則混..才是王道
hcw259 發表於 2011-4-19 22:17
無他無自飄渺隨夢,如吾心觀不盡風月,塵世不留半點浮思,漂浮無停四大本空。
francise1688 發表於 2011-4-20 00:17
一開始就不該騙人
年初至今,賺飽了才想到良心?
被騙的心邪,騙人的心更邪
Maddaddyo 發表於 2011-4-20 01:13
清醒點吧...各位鄉民,台灣一直以來就是立法不明,執法不嚴的"民主"國家, 有錢有勢有惡勢力的才算才得上公民,司法體制也好行政體系也好根本是從頭濫到尾,一無可取,出了事情才來擺平, 處理事情的能力沒有,擺平是非事倒是一流 一般正常老百姓根本不被當成人, 我們不要在老是把相信司法這種屁話擺在嘴邊了, 大家應該用選票,甚至投廢票來發出我們人民的聲音....在不行能移民的移民誰敢呆在這種國家阿
ferraryz8 發表於 2011-4-20 01:17
恩~~還是不要再那種環境工作~~謝謝提供分享~
jh080105 發表於 2011-4-20 02:04
跟對方合作騙那多錢之後想退出??
因為心理作用!!怕報應!!!
要是你!!會這樣嗎??
幹一票就要玩到底!!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這理由比較難讓我相信
我比較懷疑分配不均
想當檢舉者減輕可能的法律責任
或其他可能也說不定!!

在來警方有嚴重疏失
因為警方根本沒把這案件當"重大"案件處裡
以為只是小小的不法集團
只能說承辦人員
是個敏感度不夠的傢伙
間接害死一個人

至於買通一說!!!
也許有也許沒有..難講z75197519 發表於 2011-4-19 19:20


蠻中肯的說法
aakkff 發表於 2011-4-20 04:29
據我所知警察的權力沒有樓上幾位想像的大~這是個可笑的國家賦與警察的權力其實不多~以剝皮酒店為例~她向警方提供資料~樓上幾位以為警察要如何處理呢~荷槍實彈把她說的人都抓起來嗎?
別傻了~去看一下立委"諸公"訂的法律~他們全部都不是現行犯~要傳他們來說明~要查一堆通聯(每一通都要出公文給電信局還要花錢跟各家電信業者買紀錄)等蒐集好了還要傳三次不到每次都要隔十天左右才能送法院傳傳不到才通緝法院還要再查明才能判~這~~~就是中華民國~以上是我以前在警察機關當替代役的經驗~不要一直以為警察多有權把警察當神~要求東要求西的平常在那邊檢舉警察抽煙或吃東西甚麼的~發生事情又說警察怎樣怎樣~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法律規定就是這樣~要怪要怪那些立法委員沒有好好立法~誰叫台灣民主呢??人權至上呀!!共匪那邊早抓去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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