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愛情公寓」惹煩惱 男助癌末友揪假正妹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5-22 06:00:1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207
[applenews=http://video.appledaily.com.tw/video//20110522/bd14807571b9dd69bf65.mp4]http://twimg.edgesuite.net/www/extfile/artvideo/20110522/bd14807571b9dd69bf65_640.jpg[/applenews]
【專案組╱台北報導】高雄一名男子為讓癌末好友有寄託,介紹好友上網玩「愛情公寓」交友,好友每天花7、8小時為「正妹網友」拉票,未料「正妹」竟是盜用無名正妹照片詐騙網友金錢,好友受刺激住進安寧病房;男子自認愧對好友,全力蒐證並向站方檢舉,結果石沉大海,他無奈說:「感覺是給了他希望又奪走。」                  
   
張先生向《蘋果》表示,好友小天罹患肺癌末期,3月間在網上結識自稱高雄香港巴莎髮型設計師的「仔仔」,因「仔仔」參加「愛情公寓」主辦的「FIR邀妳展現亞特蘭提斯」的相簿票選活動,小天住院期間一天花7、8小時幫「仔仔」拉票,讓對方當選第二名。
                  
病重進安寧病房   
因小天與「仔仔」常透過即時通聊天,張先生說,小天把對方當乾女兒疼愛,病情一度好轉,但4月間小天發現網友留言,質疑「仔仔」盜用他人照片詐騙,病情惡化,被送進安寧病房前交代,要把嫌犯找出來。
                  
3名網友被騙錢   
張先生花兩個月找到2名被害人,證實「仔仔」身分及照片都是假的,照片本尊是無名正妹Apple。被害網友「小小工程師」則公布受騙經過,指「仔仔」要他代墊買的藥及乳液共3000元,付給一名「王先生」後,再拿到髮廊給她,能免費設計髮型,他到髮廊才知無此人。張先生向「愛情公寓」檢舉,希望關閉「仔仔」帳號,但管理員回覆「站方不會替任何住戶背書」,令他無法接受。「仔仔」則將個資隱藏,僅好友看得見。香港巴莎髮型五福店主任陳俊元說,確有3名網友上門找「仔仔」,但該店無此人,已在網上公告提醒別受騙。至於「仔仔」盜用的照片,本尊為髮型設計師Apple,工作地點在台北非高雄;她證實:「是我的照片,也知道有人盜用照片!」但未報案。記者撥打「仔仔」手機、家中電話,皆無人接聽。
                  
詐欺最重囚5年   
對此,愛情公寓行銷公關副理張思渝說,無法控制網友私下行為,也無法以單方面檢舉為由將住戶停權,建議有金錢糾紛立即報警,一旦收到警方來函,站方會停權嫌疑帳號,配合偵查。律師林銘龍說,冒用他人照片詐騙者,恐涉《刑法》詐欺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被盜用照片者提出告訴,冒用者亦恐涉違反《著作權法》,依法可處6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負擔民事責任。
                  
網路交友防騙 注意事項   
.不要洩露身分資料給網友.不要貪圖不當的利益或性誘惑.不要輕易依網友指示到ATM轉帳匯款.如覺有異,應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詢.網路虛擬世界,對方講述的身分及身世不全是真實,勿輕易相信.網路交友要保持冷靜,不要感情用事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05506/IssueID/20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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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20 11:37
thank you for sh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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