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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志明、張沛森╱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昨起訴真兇許榮洲的關鍵證據,是案發現場廁所氣窗上沾有血跡的掌紋,但檢方要比對掌紋時,發現軍方把木條證物搞丟了,僅留照片,因此檢察官特別請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判讀木條的材質,再請法醫研究所模擬手掌沾有血液、汗液與仿製木條接觸後的情形,最後認定許的手掌,曾沾血跡碰過木條。
手摀口鼻殺女童
北檢查出,1996年9月12日,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警衛連服役的上兵許榮洲在福利餐廳見到5歲的謝姓女童獨自看電視,把女童抱進餐廳旁廁所脫衣,用左手食指,用力插入陰道深部造成受傷,女童血液噴灑至便盆、牆上。女童喊叫,許就用右手摀住口鼻,造成女童窒息死亡。事後,許再以不詳的鈍器,多次插入女童陰道,並戳破陰道、穿過肛門,然後再將女童屍體從氣窗橫隔木條的間隙中,丟出窗外棄屍。
詳述未曝光細節
案發後,軍方雖鎖定上兵江國慶涉嫌,但許榮洲在隔年犯下另一起性侵女童案時,就坦承謝姓女童案是他與同梯的陳啟男幹的,但最後卻因供詞反覆被依誣告罪判刑。這次北檢重啟偵查,準備把氣窗木條上採到的血掌紋,與許榮洲的右手掌紋進行比對時,發現軍方搞丟木條、僅留照片,因此請專家判讀木條材質,再請法醫研究所模擬手掌沾有血液與仿製木條接觸後情形,最後認定許的手掌曾沾血碰木條。檢方傳喚許榮洲提示掌紋比對結果,許詳述犯案過程,其中包括女童穿著等細節,媒體從未曝光,許卻能精準的說出,因此認定許是真兇。檢察官認為許手法兇殘,但在江國慶尚未判決前就曾自白,可見「良心未泯」,故求刑20年。檢方偵辦過程,曾請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教授陳若璋訪談許榮洲,許提到小時候與同班男女同學玩脫衣摸下體遊戲,國中時因常騷擾鄰居,父親怕他出事,出錢要許去買春,他第一次嫖妓,就被妓女嘲笑性能力差,讓他不敢與成年女性交往。
屬固著型戀童症
檢方發現,許榮洲被家人打罵後就會生氣,到台中找阿嬤,而在過程中,只要見到女童就想犯案,被鑑定為「固著型戀童症」。許榮洲的父親至今深信兒子沒犯罪,昨在桃園住處隔著鐵門向《蘋果》記者說:「這案子搞得我們一家都不得安寧,我只是一個平民老百姓,我能說什麼呢?」隨即不再回應。
許榮洲犯案事件簿
★1996/09/12:在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服役的許榮洲,在福利餐廳將5歲謝姓女童抱至廁所猥褻,再悶死她。★1997/05/04:許犯下台中大中保齡球館6歲女童性侵案,隔天落網自承犯下謝姓女童案。★2007/05/28:台中地院懷疑許可能另涉嫌台中女童遭竹竿插下體案,提訊許測謊,目前台中地檢署調查中。★2011/01/28:台中地檢署針對謝姓女童案傳喚許到案,許不認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檢方提出掌紋等證據,許才承認犯案遭聲押獲准。★2011/05/24:北檢及特偵組依殺人罪起訴許,求刑20年;強制猥褻罪部分因逾追訴期不起訴。資料來源:起訴書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12137/IssueID/201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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