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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陳幼英╱台北報導】陳威陶、王靜瑩這對「怨偶」離婚後糾紛未了,兩人為爭奪台北市逸仙路5千萬元「昔日愛巢」大打官司,台北地院昨辯論終結,定下月24日宣判。王靜瑩昨步出法庭說:「兩年了,希望官司趕快圓滿落幕。」陳威陶昨未出庭,接受電話訪問時嗆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錢要自己賺,不要老是用法律灰色地帶」。
王靜瑩昨在律師黃珊珊等人陪同下,穿著洋裝搭配米色外套出庭,庭訊時黃珊珊主張王靜瑩買屋時有付定金,陳母當初代墊款項都已還清,最初房貸也是王靜瑩繳納,婚後才改由陳威陶支付,但2008年3月後又由王靜瑩付款,因此絕非借名登記。王靜瑩稱該屋市值5千萬元,據查市值約4500萬元,當初購買價約2千多萬元。陳威陶昨委託律師周詩鈞出庭,堅稱實際產權仍是他所有,表示第一銀行放款房貸1500萬元後,就一直由陳威陶繳貸款,王靜瑩並未出資,該屋單純是借王靜瑩之名登記。庭內雙方各自表述立場,並無激烈爭辯,法官聽審後諭知6月24日宣判。王靜瑩5年前指控陳威陶家暴,後來2人分分合合成為「話題夫妻」,3年前王靜瑩以被家暴為由訴請離婚,去年2月獲台北地院判准,兩人兒子「小蝦米」由雙方共同監護,但由陳威陶負責照顧。
官司打2年
纏訟期間,陳威陶不滿王靜瑩帶走「小蝦米」,怒告王靜瑩略誘,但檢方認定罪名不成立,將王靜瑩不起訴;王靜瑩反告陳威陶在她車上裝竊聽器,陳威陶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但法院審理時王靜瑩已主動撤告。2年前王靜瑩為爭奪昔日愛巢,提告要求陳威陶遷讓房屋,今年初雙方雖嘗試談和解,但因對房價認知落差太大而告吹,日前兩人還在昔日愛巢發生罵戰,引來警察關切,纏訟2年的房產糾紛,答案下月揭曉。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24832/IssueID/201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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