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空姐控性騷 「沒當過酒女」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7-7 06:00:2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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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遠航爆發已婚總顧問嚴智行涉嫌性騷擾培訓空姐醜聞,嚴智行昨閃電請辭總顧問接受內部調查。遠航則表示,若調查屬實將嚴懲,若不實則提告爆料者和《蘋果日報》;遠航並影射投訴人Lisa曾任職日式酒店,離職後挾怨報復,對此Lisa澄清自己從沒當過酒店小姐,她說:「(遠航)這公司感覺很沒品,連這種中傷話都說出來,這邏輯難道就是酒女就可以亂輕薄嗎?」                  
   
嚴智行昨關手機不回應,但發表聲明稿指《蘋果》和控訴他性騷擾情事均是不實污衊和抹黑,將委任律師追究《蘋果》及爆料者法律責任,在整起事件調查結束前,暫辭總顧問一職。
                  
稱展開內部調查   
遠航公關經理楊天佑說,內部已組成調查委員會調查,若真有性騷擾情事將對嚴智行予以嚴懲,但他依《蘋果》刊登照片指Lisa疑曾任職日式酒店、遭遠航調查,並否認她是培訓空姐,僅是地勤人員,遭調查後自行請辭,但並非公司因她有酒店背景而要求離職。Lisa表示,是因為受不了嚴智行跑到她的辦公室騷擾,才會在上月三十日辭職,絕非是遠航調查之故,Lisa並指出,去年七月簽進樺宇創星公司的合約中,其中一項就是能夠擔任遠航特約空姐,而且她確實在去年底退訓前曾受過一個多月的空姐訓練,她強調遠航說法與事實有很大出入。《蘋果》總編輯馬維敏昨回應,爆料者是否曾在酒店上班不是重點,有無被性騷擾才是關鍵,就算曾在酒店上班,也不能被上司性騷擾,一切就讓證據和事實來說話。
                  
若違法可罰50萬   
北市勞工局昨已發文遠航,要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須將處理經過、調查報告及會議紀錄於下周二前送勞工局,該局將移送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議討論,若遠航違法可開罰十萬至五十萬元。至於加害人涉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被害人可向警方報案,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十萬元罰鍰。勞工局表示,尚未收到相關投訴,呼籲當事人儘速聯繫,該局將全力協助。勞委會官員指出,《就業服務法》規定十六個就業歧視項目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等,並不包括曾做過的職業,公司若因勞工曾在酒店工作而不僱用或阻撓升遷,並不構成違法;但若勞工自認遭歧視,仍可向各地勞工局處申訴,由專家學者組成的評議委員會認定。
                  
有就業歧視之嫌   
中華和長榮航空皆表示,招募空服員主要根據語言能力、談吐儀態和應變能力為評分標準,經歷只是整體評估的參考項目之一。補教業者空勤學園教務總監劉平認為,如果是經由面試通過進入公司,代表表現已受肯定,不可因之前工作經驗而遭否定,否則有就業歧視之嫌。
                  
職場性騷擾申訴管道   
勞委會:0800-085-151
各縣市勞工局處:
.台北市勞工局:(02)2720-8889
.台中市勞工局:(04)2228-9111
.高雄市勞工局:(07)812-8330
其餘縣市可上網查詢: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dba79d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資料室
                  
   


本資訊轉錄自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11046/IssueID/20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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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2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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