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老師畸戀15歲女學生 一晚做八次

VMS123 發表於 2013-6-19 10:56:35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 3822
【綜合報導】英國30歲已婚中學數學老師佛瑞斯特(Jeremy Forrest),去年與自己班上、當時15歲的女學生發生畸戀,案件最近開審。由於當庭播放了當事女學生同學的證詞而受到關注。

這名作證的女生是當事女學生的好友,無話不談。證人女學生表示,兩人去年春季開始交往,一開始老師都會帶女學生去購物中心買衣服,後來常常下了課,兩人就躲到老師車上做愛,夏天時比較常約出去過夜,「她都拿我當藉口騙她家人」,老師需求很大,好幾次都是一晚就做七次、八次的,且常常都不避孕,因為保險套不夠用。去年九月,老師還帶她去法國撘渡輪旅遊,但回來學校不到一星期,事情就曝光了。

而當事女學生自己作證時,強調「老師是世上唯一把我的問題當回事的人」,她曾多次建議老師帶她「私奔」,但老師始終放不下,且多次告訴她「這樣不會有好結果的」,老師也十分關心她的經濟狀況,經常供她金錢花用。女學生堅持自己是愛著佛瑞斯特的。

而佛瑞斯特只是不斷強調,自己絕無「誘拐兒童」(Child Abduction)的意思。



這位老師還真是什麼都教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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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

已有(8)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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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ychen 發表於 2013-6-19 14:38
老師照顧的真周到,食衣住行和(遇)樂,連精神層面也有。
cnhuang 發表於 2013-6-19 15:09
來台灣就沒事
水母老爸也是這樣幹的!!
arleekurt 發表於 2013-6-19 15:52
妳想跟老師私奔是一回事,老師想不想一生逃命生涯還是一回事~ 我沒說他們這樣子不好,戀愛本來就是毫無猜忌的最好~ 但是請記得你(妳)還是要面對另一方的家長~ 畢竟沒人祝福的話是很艱難的...
emotions 發表於 2013-6-19 16:26
這老師的潛力無限,可以考慮朝AV界發展了
h0938051039 發表於 2013-6-19 16:55
欺人嗎
欺你人幼無知
欺你天真可愛
欺你物欲不高
欺你尊師重道



今天有一篇台灣發生的也很可惡
睡12歲小女友 熱心捐血換來緩刑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25歲羅姓送貨員與12歲女童連續發生多次性關係,法官考量他有悔意,且從96年迄今捐血多達40次,足以證明「本性尚稱良善」,雖判刑2年但緩刑5年,須付50萬元和解金給女方,還須義務勞務60小時。

法官︰證明本性良善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中旬,羅男透過臉書認識12歲女童,進而以網路即時通聯絡成為男女朋友;去年8月12日,羅男邀女童外出遊玩,事後騎機車載回女童住處玩電腦、休息,趁機在女童房內親吻、擁抱後,以手指性侵。

隔天早上,羅男又騎機車到女童家性交,當晚又要女童為他口交;事後姨婆察覺女童舉止異於平常,才發現上情。

法官認為,羅男明知女童年幼識淺,思慮未成熟,卻為滿足一時性慾,2天與女童發生3次性行為,影響女童身心發展。

但因羅男坦承犯行,頗具悔意,態度良好,且自96年起陸續捐血達40次,有台灣血液基金會出具感謝狀可證明,足證其「本性尚稱良善」,又兼衡其學歷為高中畢業,當貨運搬貨員,月薪1萬多元,父母均無業,他須負擔家計等生活狀況,法官最後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付50萬元和解金,提供60小時勞務。

新竹地院庭長陳健順說,本案得緩刑的最主要關鍵,在於被告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且被告沒有前科、本案非強迫性案件等等,法官才會做出這個決定,衡量被告月薪,則和解金額對被告也是極大壓力,被告若不履行,檢方隨時可聲請撤銷緩刑。

女方不追究 檢未上訴

新竹地檢署一名檢察官表示,光用捐血次數多寡來檢視一個人是否本性良善,當然不客觀,但本案因未違反被害人意願而強行為之,且達成和解,而家屬不再追究,故檢方亦未上訴。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30619/20130619561462.html
abcdefg1234 發表於 2013-6-20 08:35
一夜七,八次
快槍俠也沒有這種才能
stmp101101 發表於 2013-6-20 20:48
戀愛自由的社會 就算15歲也可以幹阿

搞不懂
rosebeeking 發表於 2017-7-9 15:38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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