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18歲青少年在邁阿密海灘亂噴塗鴉被警方抓到,他拒捕後警方動用電擊槍,結果造成這名青少年不幸死亡。
根據《邁阿密前鋒報》(Miami Herald)報導,18歲少年耶南德茲-亞克(Israel Hernandez-Llach)當地時間7日在一間廢棄的速食餐廳塗鴉,被警方發現後制止。
由於耶南德茲-亞克逃跑拒捕,迫使警方動用電擊槍,一名警官朝他胸口開槍,他遭電擊後暈倒,警方緊急將他送醫,但是仍造成這名青少年不幸死亡。
耶南德茲-亞克為哥倫比亞裔人,就讀邁阿密海灘高中。他的高中老師說他具有藝術天分。
美國許多警局採用電擊槍這類「非致命」武器,藉以壓制失控的民眾。不過,電擊槍使用近來頻頻引發爭議,舊金山警局在今年4月放棄使用電擊槍,因為當地民眾質疑警方有濫用電擊槍之嫌,舊金山也成為全美警員唯一不用電擊槍的大城市。
美國部分城市對警員使用電擊槍作出一系列限制,包括開槍對像不能是年輕人、老年人、精神病患者、懷孕婦人,甚至有人建議所有婦女都該禁止。
引用來源:now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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