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裁定,一名無業男子向前女友「色情復仇」,構成毀損名譽罪,前天被判10個月有期徒刑。
46歲犯人蛭田貴雄為了向前女友報復,去年8月13日,在家中使用手機,將2人之前交往時,女方拍攝的半裸照上傳網路,並設定為任何人都可瀏覽。
審理法官表示,蛭田在社交媒體開設帳戶、公開女方真實姓名、並上傳受害人照片。照片的回收可能性很小,對受害人的尊嚴與精神造成極大痛苦,行為十分惡劣。
法官又批評蛭田因不滿女方提出分手,自己又被警察當作跟蹤狂,便用這個方法報復,做法極為武斷自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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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被害者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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