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佔中啟動直播 17:10分 港警已開槍發射橡膠子彈

戴浥城 發表於 2014-9-28 01:46:2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654
[Youtube]w4q8fs8gTIs[/Youtube]
香港罷課失控,今天早上7時許,一排排戴上鋼盔及手持盾牌的防暴警察,如潮水般湧向在場留守的學生,「記者離開!記者離開!」警員「有殺錯不放過」般推撞血肉之軀的學生及記者們。

「推阿、推啊!」手持胡椒噴霧的警員手腳並用,在同袍的前呼後應下,只顧向學生們狂推,當中有約8名男生如疊羅漢般,被約10個交錯的盾牌圍堵牆角邊,警員只顧向前狂噴胡椒噴霧,男生們的面部及手皆被噴到。

「推出去、推出去!」多名身體困倦的學生被推離場,落單的數名男女學生,失足跌倒地上,即被數名警員如「拉布娃娃」般拖開,男的長褲被拉到一半,女的眼鏡甩脫癱倒地上,痛苦呻吟。

面對警方潮水式邁進,多名示威人士撞牆的撞牆,跌倒的跌倒,一名男生額頭淌血,流著鼻涕,跪倒地上,不停咳嗽,連爬起身的力氣都沒有……

更新:警方施放10顆催淚彈 警告開槍
剛剛在5時57分,警方舉起「警告催淚煙」沒幾秒,開始施放至少3次,共10顆催淚彈,並舉牌警告示威者退後散去,否則開槍。稍早在5時30分,有直升機在上空盤旋,上百警察已經戴起防毒面具。5時37分時,警方發布警告,指將動用更高武力。與民眾推擠過程中,警方再次對民眾使用胡椒噴霧,並傳出有警察已經取出警棍,但消息尚未獲得證實。下午近5時,警方與民眾在添美道防線發動推撞,警方戴上防毒面罩,多次施放大劑量的胡椒噴霧和胡椒水,阻止民眾上前。前排的市民使用雨傘抵擋,警員隨即伸手搶走雨傘,令多名市民被胡椒噴霧噴中,同時也有警員「中椒」。後排的民眾隨即遞上水和雨傘供前排使用。 本帖最後由 戴浥城 於 2014-9-28 22:21 編輯

已有(3)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mmj 發表於 2014-9-28 01:57
求大家聲援香港!!!!!香港有集會、言論及新聞自由,但每項都正不斷地倒退中。上幾個月共產黨公佈的“白皮書“更無視一國兩制、港人自港的協議,公然說中央對香港有絕對管治權,而英國要求查“中英聯合聲明“的進度,更被說成于預內政,明明是兩國共同簽署的!無恥!
另外,最近的普選爭議也是,原本我們只是要求要一個達國際標準的普選,拒絕了,算!但之後我們只想要沒有篩選的真普選(意指甚麼人也有機會參選),也全被否定。現時的方案為參選人要過半數“提名委員會“通過才行,那和現時的分別不大,除了每人有一票選那些已經合乎“愛國“標準的候選人外!大家試想下,候選人a,b分別是陳水扁及馬英九,是你也“揀不落手“啦是吧。
我們遊行梁振英不理,罷課一星期要求見面會話不理,即使現在公民抗命也不理,未曾出現過cy的蹤影,這樣傲慢、無視市民的政府真的令人髮指!
共產黨難對付,希望大家支持及share新聞出去,救我們!!
mmj 發表於 2014-9-28 02:03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在昨晚(9月26日)及今日學生爭取民主的示威行動中,香港警方濫用胡椒噴霧以及拘捕行動者,國際特赦組織擔憂,香港政府會於未來的大型示威中,無法履行保障和平集會的自由以及表達自由。
星期五晚,已在政府總部罷課五日的學生以及示威人士,進入政府總部內已圍封的公民廣場,同時數以千計的示威人士繼續在公民廣場外示威。
警方於公民廣場內外,向示威人士噴射胡椒噴霧,並拘捕示威人士。約70名於公民廣場的示威人士遭警方徹夜包圍,並於星期六午後被捕。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認為「警方於星期五晚的行動實在令人不安,反映香港政府將會嚴厲打壓即將於商業區進行的和平示威」。
「迅速施放胡椒噴霧、出動防暴隊以及拘捕行動,對即將發生的大型示威行動,是個很負面的跡象。當局必須立即以及無條件釋放所有因行使表達以及集會自由而被捕的示威人士。
佔領中環行動組織者呼籲10,000名示威人士於10月1日國慶日佔領香港的金融區。示威人士對北京近來就香港「普選」問題的決定感到憤怒,並擔心此為2017年全面民主選舉落閘。
區美寶指「驅散和平示威必須是最後手段。示威人士因為純粹行使表達自由以及和平集會的權利而被捕以及拘留,有違國際法」。
「若是和平示威以及欠明顯合理理由使用武力,警方使用武力並無必要。即使有個別人士行為違法,和平集會的和平本質並不會因此受損」。
「警方有積極責任採取措施確保和平集會以及示威順利進行,而不是針對並打壓行使和平集會權利的人士。」
國際特赦組織促請政府當局履行其國際以及本地人權法責任,尊重表達自由以及和平集會的權利。當局必須確保所有被捕人士可從速聯絡律師,並有需要時獲得適當治療。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香港《基本法》是香港憲法,第27條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屬憲制權利。
於和平示威時使用公共空間,不論是公園或金融區,均屬合理使用的理由。「政府當局沒有權因和平示威對交通構成阻礙或沒有得到批准,而將該示威說成『違法』。」區美寶說。
背景資料
香港法律要求組織者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以舉行包括遊行在內的公眾集會。根據國際法,示威人士不需要獲得政府當局批准而進行公眾集會;然而,當局仍可要求於組織者於集會前作出通知。
根據國際法,任何政府只能於有必要保護公眾利益或保障他人權利時,限制公民的和平集會自由。任何合法限制必須合乎比例性及最少而可行的限制。警方需要避免使用武力;若然有此需要,使用武力的目的必須遵從於國際法框架下。而警方需要以最低度而有需要的武力,以達致其合理目的。
於本年7月1日,香港有數以十萬計人輕參與年度遊行,參與人數為近年之冠。緊隨遊行後的7月2日清晨,學生組織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於香港金融區舉行倡議民主政制靜坐行動,有數以千計人士參與。
警察以「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為由,拘捕並扣留超過500名示威人士。25 名參與者獲保釋外出,但仍將面對刑事檢控。
根據香港警方資料,於9月26及27日的示威活動中,13名年齡介乎16至35歲的參與人輕於星期六早上以「強行侵入政府建築物」、「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阻差辦公」為由被捕。據報,最少28名示威者及執法人士報稱受傷。
mmj 發表於 2014-9-28 02:06
[陶傑飯局 (一)]倪匡:共產黨從來不守承諾
http://www.yourepeat.com/watch/?v=SDqRFGOOXeY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戴浥城

LV:6 爵士

追蹤
  • 36

    主題

  • 1729

    回文

  • 4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