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藥局報稅的問題

ERIKTSAI 發表於 2007-6-8 12:58:0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 3961
請問同行前輩,
我的藥局有請藥師和助理,
有接不少的健保處方單,
但藥局本身是免用發票,
每個月繳固定稅。
請問報稅時我應該是只要報個人所得(健保收入)就好,
還是要先報藥局的營業部分,
然後再報個人所得?
如果是屬後者,
應該如何申報?謝謝!

因為如果健保收入都算在我頭上,沒有扣掉藥師的費用,
我要繳很多稅!那就可能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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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1124 發表於 2007-6-8 13:51
很簡單~
你的稅責有兩部份
營業稅就是核定課稅
另外聘任藥師\藥劑生的所得稅責在該藥師生部分則要給扣繳憑單~或是該藥師生要依照所得報繳所得稅
健保調劑收入無干於該藥師生薪資所得~通常與勞保薪資報繳所得勾稽
ERIKTSAI 發表於 2007-6-8 14:10
是不是應該如下的報法?
1.我先藥局的核定收入(OTC)+健保收入*0.08=營業所得
2.營業支出=水電+聘僱人員薪支(含勞健保)+房租
3.用營業所得-營業支出=營業所得
4.再用營業所得申報藥局營業稅
5.扣完稅即為負責人所得
6.負責人再依各項所得申報個人所得稅

那這樣不就繳兩次稅,剝兩層皮了嗎?
謝謝!
AMY1124 發表於 2007-6-8 14:43
核定課稅那部份不必申報了~營業稅不必申報了
健保收入部份要扣去聘僱薪資或是其他扣款~這就是您的個人所得稅款要申報部分
ERIKTSAI 發表於 2007-6-8 16:06
感謝大大解惑,
但是既然是申報個人所得,
我如何去將健保收入部份要扣去聘僱薪資或是其他扣款?
真的傷腦筋!
實在是我的健保收入太高了,超過1000萬。
AMY1124 發表於 2007-6-9 05:52
藥費收入給發票扣進項
在藥價差的前提下這部份發票沒問題吧?

調劑費收入減掉約聘薪資所得扣繳額以及調劑成本項
在合理調劑量下~我相信這部份不會有問題吧~

你的一千萬是把藥費都算進去啊~~所以算錯了啦
沒人這樣搞的
ERIKTSAI 發表於 2007-6-9 09:31
我並沒用列舉扣除的報法,
而是用一般申報,
家庭所得=用健保收入*0.08+其他收入,
完全沒有申報藥局的營業稅。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罰?

因為之前6年我都這樣申報,
那時健保收入一年才250萬左右,
從沒收到任何補稅通知。

但前幾天有同行說他有收到補稅(營業稅)通知,
他也是每季扣繳基本稅額(免發票),
他說國稅局還是依基本稅額回推他藥局(OTC)的年收入,
所以總所得就會更多。

我是怕我因為不懂稅法,而被罰慘或多繳了。
AMY1124 發表於 2007-6-9 13:14
這個業務量的額度
我會建議您找個稅務代理人申報
畢竟稅法對您不利
算一下~請個稅務代理人花的錢~大概跟繳交的稅也差不多~

由總額度回推營業額是沒有這樣的法條可以這樣做~除非他把進項發票都報出去~自投羅網
營業稅既然採取核定課稅就是信任主義~並且由該管稅務人員稽核無誤~所以沒有問題~但是超過一定的程度或是被稽核應採計實際發票進出項的時候~也是一紙公文就要照辦的了~
不過可能有其他問題我們不清楚
ERIKTSAI 發表於 2007-6-9 13:24
大大言之似乎有理,感謝您的解惑!
還好,我的大部分進貨都是用2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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