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人叫做譚頓,他在地鐵站拉琴,跟他一塊的還有一位黑人。他們總是喜歡在同一個地方,因為那個位置人潮眾多,一天可以得到兩百塊美金左右的打賞。就這樣,每天街頭賣藝的生活過了近半年,譚頓湊足了一比可觀的金額,離開了那裡,他說,他要去音樂學院讀書,黑人聽了,嘲笑他。
十年過去了,某一天,譚頓回到當年的地鐵站。黑人還是在當時的”老位子”拉琴,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黑人看到譚頓,笑著問他”嘿,老兄,現在在哪拉琴阿?”譚頓手指指個紐約最大的音樂廳,黑人說”喔喔,那裡人潮也很多。”譚頓笑了笑就離開了。
差別在於譚頓並不在外面街頭賣藝,而是在裡面拉琴。黑人不知道,譚頓已經成為世界上著名的音樂家了,而不是每天在街頭拉琴賣藝的人。在華人的世界裡,譚頓應該算是首屈一指的作曲家了吧。
某天晚上,我們製作人跟我說的這個故事,我想了很久。
我發現我真的很喜歡音樂,雖然都會有喜歡的人,喜歡的東西。可是對於吉他,鋼琴,爵士鼓,BASS,作詞作曲,唱歌,一切有關音樂,真的是我無法割捨的。
譚頓的故事裡,證明他真的很愛很愛很愛音樂,我還看見的是,他鼓起”勇氣”離開了那個”安逸”。
想要成功的話,就離開穩定安逸的生活吧,雖然人可以很穩定很安逸,但想要到大海裡航行就必須勇敢承受很多大風大浪的。
怎麼樣才會讓我們有勇氣呢?就是你很愛很某個人事物,你就會得到很多的勇氣了。
你會不會因為膽怯,不敢改變現狀,然後葬送掉自己的才華,夢想呢?
把自己的夢想送進墳墓的是自己,懦弱是你的鏟子,然後你聽別人的話將他埋葬了,過很多年以後回來看看心中的墓地,只能感嘆,還有怨天尤人,說一切都是命運。
人生阿,等到有一天才發現,原來一切都不是我們所抱怨的那樣。所有的能力只剩下對別人埋怨的話時,就是無能為力了。
畢竟不能任意去改變別人或者環境嘛,如果真的那麼在乎,不如就離開吧。
要記住,一切都不是命中注定,只是你自己"選擇"的。
對我來說,一切都是選擇,不是命運。
[ 本帖最後由 m80001520 於 2007-9-10 02:4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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