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这一下午,我没有上班,它让我一口气看完弗兰克•哈里斯的《我的生活与爱》。
应该说,书名不完全准确,如果改为《我的前半生与性》,更符合主题,毕竟,这部自传体小说,只是作者27岁之前的生活经历,当中,性觉醒、性启蒙、性开发、性感受和性经历占了大部分篇幅。我佩服作者利索又朴素的笔法,平实描述,日记式的,流水帐式的,平铺直叙式的,像一个极富磁性的男中音,娓娓道来,尽管没有太多的迭荡起伏,却始终吸引着视线,自自然然地看下去,直至结尾。
封面的提示性文字是:“世界文坛最传奇的一页性告白,弗兰克•哈里斯纵情岁月的赤裸自述。”封二作者简介里又赫然印着黑字:“书中不仅大胆披露了他对女人及文学的看法,更因为尺度问题震惊世界文坛,在英美被禁30年。”遗憾的是,从头至尾,我没有看出书中的性告白,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被禁30年?
这是一本干净的书。没有任何不洁的描写。弗兰克•哈里斯只是讲出了大部分人成长经历的过程。比如,性觉醒。“我匆匆答完题后,立马把铅笔扔到地上,再借口拾笔从椅子上下来,而实际上是想看一看女孩子们的腿。为什么?我也说不清。”这是四五岁时哈里斯的性觉醒期。他朦朦胧胧地知道,女孩子的腿是美丽的,值得冒险一看,除了悦目,能碰一下,抚摸一下,则更是惬意的享受。这时候的孩子,能分辩出男女性别特征的不同,并为异性吸引。即是生理学上的性骚动。
读哈里斯这样的文字,我觉得非常真实。这种时期,应该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记得孩提时代,幼儿园里,我自觉地选择坐在女孩的座位旁,而会无缘无故地对所有男孩崩着脸,“男女授受不亲”,其实,归结起来,应该就是性的觉醒,知道自己是女生,而,存在着另一种不同的性别,叫男生。因为好奇,所以情绪中不自觉地会害怕、继而紧张、逃避,最后表现出来的是刻意的敌意和漠然。
“有一人,好像是弗农的女友,说我的侧面很有男人样,我便总摆出侧面的姿态来。”这不是在说邻居家的男孩或是女孩吗?时隔一百多年,哈里斯的影子依旧遍布大街小巷,每个人都希望以美的一面博取异性的欣赏、认同和喜欢,不管在哪个年龄段。要不,女人怎么会乐此不疲地穿上好看的衣裳,而男人也会时刻注意自己的仪表,异性的吸引,让人的行为有了很多不可解释不可理喻的地方!所以,几岁大的哈里斯,人前就懂得摆出侧面的姿态来取人悦目。这是人类的共性,并不仅仅是一种性的告白。
哈里斯书中描述的语言充满了哲理,我相信是真实体验过后的一种到位的归纳和总结,它甚至可以上升为理论,成了教科书,或是生理心理常识的指针。“我深信我懂得了性生活之后,才初次发觉了这生命的自然之美。之后的一两个晚上,月亮高悬在夜空,象牙白的月光倾泻在操场的草垛上,那景致美得让我说不出话来。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意识到世界的美?”“肯定地说,我和梅休夫人的所做和爱情几乎无关。我们之间仅仅是肉体快感的需求和欲望的满足而已。一旦我的欲望平息下来,我就会公平地冷静地评价她。在两性的亲密关系中,男人给予的爱情一般不会比女人的多。”“事实上,年轻时,欲望的冲动是一种短暂的病,迟早都会好的。”“男人首先会有性欲,想去拥抱和抚摸女人。但这是受真情支配的,真情有时会使他兴奋激动,充满柔情蜜意。相反,女人是从爱慕依恋对方开始,然后才学会去品味亲吻的感受抚摸。”……我们可以从女性角度出发,批判以哈里斯为代表的男人对性和爱的理解及其做法,但,必须承认,哈里斯讲出了成长中男人各个时期的真实心态:他不爱梅休夫人,但从性欲的满足中得到认知并长大;维达尔小姐的出现,让他有了某种期待,从而避免染上梅毒;恺特、罗斯、莉莉,以及到最后的索菲,都给了哈里斯不同的感受和快乐。尽管他明白,欲望的冲动是一种短暂的病,终究会过去的。所有这些经历,与爱无关。“一旦响尾蛇的毒囊里满是毒液,它会攻击所有动的东西,哪怕是些小草。”为此,35岁以前,哈里斯几乎没有觉得有什么丑女人。
哈里斯说,此书的目的,就是想让它无保留地歌颂肉体及性欲,歌颂灵魂及其不断发展的神圣同情心。“所有个人的第一义务便是使其身体和精神的所有功能尽量完整和谐地发展。”他身先士卒做到了,同时,也付出了代价。
哈里斯和萧伯纳、王尔德同为爱尔兰老乡,三者相比,他明显黯然失色。甚至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哈里斯这个名字成了最声名狼藉的几个字符。无独有偶,早哈里斯几十年的萨德,也因了对性种种体验的公开论述而成了“魔鬼”的代名词。换到今天,可能他们的命运会好一些。《我的生活与爱》也就不致于被禁30年了。
还是萧伯纳说了句公道话:“没有人足够好或足够坏,可以赤裸裸地说出有关自己的事实,弗兰克•哈里斯在这方面是超越好坏的。”好坏且不说,至少,“把生命教给我的东西”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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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貪婪殺手 於 2008-10-6 22:4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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