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把事情簡化一點
強暴, 其實就是強制侵犯, 也就是無視被害人的意願
傷害, 也是無視被害人的意願
所以...強暴=傷害
今天......我周遭的人沒有受到這樣的汙辱
但是不代表我就可以姑息這樣的人
也有研究資料可以證明
犯過罪的人, 出獄後再犯的機率相當高(強暴犯的比重更高)
罪犯的DNA中就是有這樣的基因
大部分的強暴犯都不是跟受害者有仇或是恨意
那這些受害者就應該自認倒楣嗎?
如果導致對方懷孕(我想也沒幾個強暴犯會強暴人家還戴保險套吧), 衍生的問題更多---家庭失和, 被人輕視......等等等
造成受害者心靈上損傷的嚴重都不是你我可以衡量的
再者...
強暴犯出獄後, 誰願意他們住在自己家附近
我願意...因為我是男的...
但是如果是女的, 或是家裡有女性
我會說--免談, 不接受
那麼你(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