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東沙島服役,退伍九年多了。(我是第一批海巡上島接替海陸的人員)南沙我不清楚,但在東沙確實有此事件發生。我上島待了十個月即退伍,殺狗事件只經歷過一次,但印象極深。
記得當時由指揮官下令,全島的每一個據點或一個單位只能留養一隻狗兒,並要造冊。其餘犬隻盡皆補殺。不過…當時島上愛狗的阿兵哥與軍官也不少,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雖然有不少狗兒喪命,但也有不少狗兒在許多阿兵哥的努力下,保全一命。各據點各單位都有不少這樣的保狗軍官與阿兵哥。(人心畢竟是肉作的)
當時下達殺狗令的時空背景人物:
地點:東沙島
單位:行政院海巡署東沙指揮部
指揮官:熊xx
副指兩位:盧xx、楊x
時間:海巡與海陸完整交替後不久
執行命令如下: (軍中命令有強制性,由不得你不執行,縱使你百般不願意!)
大型犬隻:外型與體格良好的,如被單位選中飼養,可免一死,但每單位一隻為限。
中型犬隻:一律補殺。
幼犬老犬:一律補殺。(少數單位會選擇飼養幼犬)
執行情況:
剛開始時因為狗狗的活動力強,不易補捉,所以每天有十人小組,由連長、輔導長帶隊,配兩把六五k2步槍,採用步槍射擊犬隻。
但執行約一兩個星期,沒有長官願意實際對狗狗開槍,所以沒有狗兒命喪槍下。(對空鳴槍趕狗到是有!)
指揮官見此情況立即改變執行方法並要追究執行不力的單位。
接下來…東沙島一段殘酷的殺狗事件就即展開。
大型、中型、老犬隻:集中並用鐵絲拴綁,帶至二~三海里處海拋。單隻的話則用漁用毒藥(輕酸鉀)打入犬隻心臟使其至死。
幼犬:用麻布袋集中,丟入高熱的焚化爐燒死。
當時喪命的大小犬隻約計近百隻。
以上…是我親身經歷並親眼所見。而這些實際發生過的事,其是非對錯就讓各位網友自行判斷吧?
文長感謝撥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