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吳淑珍請假請到現在都一年了法院還拿她沒轍
謝長廷高雄弊案,手下的都判了,就他無罪
台灣的司法體制真的該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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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確實前因,對法官如此的判決,不想隨便評論
至於保險公司賠7000你哥要出3000這件事
據我了解
每一件產物保險,都有最低的自付金額
這3000應該就是這樣來的
至於另位大大說要您換一家保險公司來免除自付額這件事
那是不可能的啦
各保險公司都有基本政策,不會因單一個案或人(管你多大尾)而改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走漏洞是有的
如果是判賠償給別人,你也只能乖乖付這自付額了(你不夠大尾沒人巴著幫你付)
如果是你自己的修理費,那就換一家能幫你"爭取"到不需自付額的修車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