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imowebber 於 2007-12-22 00:21 發表
我也想變榮民
有錢可以A多好
但是...這個的確是錢坑法案沒錯吧
不過我爲反對而反對, 這不是坑錢, 因為我就是不爽阿扁!
你以為榮民這麼好當的阿
條件..1.小學沒畢業就去當兵 見不到親人 沒有朋友 朋友隨時死掉
2.去外島住一輩子
3.不能交女友,有需要請打手槍
4.退伍前(50歲)不準結婚
5.會給你地(授田證) 不過只值10幾萬
6.國家有需要,隨時待命,無假日,無週休
7.沒事去造橋鋪路,做外勞才做的事情
....................
等到你到70歲時,給你一間房子(以前是眷村磚房,最近國家再蓋個樓房給你住).不過..房子..死後收回來..
1個月1萬多,生病住院免錢(基本4人病房),如果要住好一點,要找外傭..自己想辦法
(PS.1萬多請到什麼看護,可想而知)
然後就這樣過一生...是在A錢? 還是在受苦?
如果你不服氣...想當榮民?? 非常歡迎..
不要受不了苦就只會猛叫....
[ 本帖最後由 applelai002 於 2007-12-22 01:2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