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米滋亞浪 於 2007-12-24 02:35 發表
性侵十多次,長達九個月
那女學生這九個月是在幹嘛
性侵不找警察卻針對學校這又為啥
性侵一次就好找警察及跟學校反應了,那不然性侵第二次也該找了吧
為何可以拖到十多次九個月呢
而校長會說出建議嫁給性侵她的 ...
看到這則新聞後
我就上網找資料
才發現這樣的事在95/05/11就發生過了"校園內聽障女生遭學弟性侵"!
令我非常難過...
95/05/11發生的"校園內聽障女生遭學弟性侵"
之所以沒有及早反應是因為被恐嚇不得張揚
所以我想這次的事件也可能有遭到恐嚇
到google搜尋引擎
搜尋"校園內聽障女生遭學弟性侵"就可以早到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