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馬英九案,真的無罪嗎?不問藍綠,只問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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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u246 2007-12-28 10:56:17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3 14277
Azoini 發表於 2007-12-28 11:38
不要跟我談法律,因為我認為這個判決跟我的法律認知有差距!我不懂法律...


大大....
實在是不想吐槽你....
既然你都說你不懂法律了, 那你的法律認知是怎樣有差嗎?
既然你也說你不懂了, 就算這個判決跟你的法律認知一樣, 也是你剛好矇到到的....
今天這個判決跟你的法律認知有差距, 那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因為你自己都說你不懂了....

非常認同瘋狂eric大的說法....
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 還有很多模糊的灰色地帶,
所以才需要有法律來規範....
不談法律, 哪要談什麼?

當你在教育下一代的時候, 請告訴他們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對或是錯, 所以要尊重法律~

[ 本帖最後由 Azoini 於 2007-12-28 03:39 編輯 ]
saba 發表於 2007-12-28 11:49
大大...這裡單一色彩濃厚,你在這裡發這篇文...自己心臟要夠強呀!!
雖然你說別扯到政治...但是你認為這裡又有多少人做得到的??
而且有一點討打的味道...況且一定找不到您想要的答案的!!

不過還是幫你加油了!!
順帶一提...是否有罪全台灣人都是自己判斷的...誰在管法律怎麼判呀!!
hlu246 發表於 2007-12-28 11:51
可能很多大大誤解我的本意了...

我的意思是...當然法律是必須要尊重的!只是法律的條文定義是可以依據律師的解釋而有不同!!就像是在交通事故中的...追撞及推撞差別...

我說的只是在以一般的平常人認知狀況下,不是在法律的狀況下...
如:我認為殺了人就該被處罰,但是是被罰什麼?槍斃還是無期還是....那就不是我想討論的範圍了!

但是,當然法律是必須要遵守的!!這也是一種約制力量...也沒有什麼公不公平的問題!

但是大大們的意見,都是很寶貴的喔!!除了一些只想謾罵的部分...還是謝謝的啦
怪人甲 發表於 2007-12-28 11:55
原帖由 hlu246 於 2007-12-28 03:17 發表



要批評人,請先看清楚!!罵人都會...

你可以不要回!!沒人要你一定要回...

不要用罵人的角度去談...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力


罵人......"屁"這只是我的口語話,我又不是政府管員不需太過拘謹,我不認為這是罵人

所以我認為我很理性阿,再者我只是舉例而已,你不覺得例子中的人物和你的樣子很像嗎.....本來你就是心中有定論......是你不夠理性在這裡假理性吧

在這篇主題你已預設立場,難道要附和這你的說法才可以嗎

[ 本帖最後由 怪人甲 於 2007-12-28 03:57 編輯 ]
ynca3754 發表於 2007-12-28 12:02
MD 你邏輯在哪裡?說不懂法律 卻又影射肯定馬案偷了錢
你NND話都你在說 還說不筆戰 不筆戰你TN的PO這麼多GGYY的做啥
看了就有氣 假設我先影射你TMD是民進黨派來的 再來跟你說 "你就是
不必解釋 我不想聽你靠北"請問你的感想如何?
你可以不要回應 我不想筆戰 請不要謾罵 我想討論的是
不是你有沒有加入了民進黨 重要的是 你幫民進黨抹黑馬案
這樣 你就是民進黨派來的 你這樣不要說下ㄧ代 可能到你這代就玩完了
請平心氣和的接受事實 不要回應 更不要謾罵 罵我也不會鳥你 就這樣:emo 032: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12-28 12:03
我的意思是...當然法律是必須要尊重的!

既然你認為法律是應該被尊重的,
那你怎麼又會批評依據法律所做的無罪判決,
而卻罔顧"吳阿珍"逃避司法的惡行惡狀,
及"謝阿廷"所背負的10大弊案懸而未決,
這不在在證明,
你發這主題的目的跟你所說的尊重法律是背道而馳的嗎?

PS:討厭馬英九建議你用選票去唾棄他,在這發一個自己都無法辯駁的主題豈不是給自己難看而已。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7-12-28 12:05

回覆hlu246#12

基本上這已經只牽扯到法律觀念等問題了。
再者,本來特別費的爭議就很大,怎能只用民眾的觀點去認定馬英九是否有罪呢?
而如果一直在想著這是有問題的話,為什麼就不乾脆建議把特別費的用法給縮小呢?

而回saba:
單一色彩?我看不是吧?我看居多是"反綠色彩"而以。
別說不過就把別人給直接強套上顏色來歧視。
一點水準都沒有。
還有跟你說你那個順帶一提,是否有罪真的是台灣人自己定的嗎?
根本就是阿扁以及身邊等人在那裡放屁話說的。
是否有罪,不是阿扁他們說了算,OK?
jackson1943 發表於 2007-12-28 12:05
特別費若是私款,那呂秀蓮、游鍚堃又為何被起訴,是檢察官跟法官的認知

有誤差嗎??若是現在馬英九的特別費是無罪的,那特別費的定位是否要特別

去立法,不然的話,這樣公務人員加上特別費,每個月的所得有違公理跟正義。

一般的小老百姓,是沒有這樣的優惠的。
WLIFE 發表於 2007-12-28 12:16
給樓主:
不談法律.不談政治...
那哪來的馬英九特別費案呢?

今天你被人家誣告.
你是選擇去登報紙.上電視台說明嗎?
還是裝病到底?
elate-pudding 發表於 2007-12-28 12:29
不管馬英九是否對與錯
至少他敢面對司法
反觀看看陳水扁的老婆
躲在家裡 oh不不不 是不敢面對司法
但是照樣出去買東西 跟吃大餐
這就是對司法的尊重嗎?:emo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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