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強姦.殺人.貪污.詐騙的人都處以死刑.你會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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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1998836 2007-12-28 22:35:44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9 10522
ck00000000 發表於 2008-1-5 05:41
執行法律的是人
以目前台灣司法的水準
被人拿來公報私仇的可能性太大了
檢察官隨便起訴 法官隨便判
如果甚麼都判死刑
那人人都要燒香拜佛別去得罪這些人  
到時被安個莫虛有的罪名 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飄來飄去 發表於 2008-1-5 06:29
詐欺這條罪 狠容易就成立
那不懂法律的人,就容易被判死刑了
從一台壞掉的販賣機裡,用不到規定的金額就可以取得飲料,歸還沒事,拿走就算詐欺了
10塊錢也是貪污
殺人有過失殺人,不小心也不是故意把一個人撞死,那這樣也死刑哦!?
這樣有失比例原則
savagejoey 發表於 2008-1-5 08:26
這樣...大家詐騙完之後..一定會去強姦...殺人

大家貪污完一定會去強姦..殺人...反正最後都是死路一條....:emo 002:
moplayer 發表於 2008-1-5 11:22
那台灣的政客會先死光
貪污+詐騙...
final5244 發表於 2008-1-6 00:42
死刑太重...不過閹掉是少不了的........:tongue:
xyzacd111 發表於 2008-1-6 12:26
強姦殺人 這可以判死刑
如果只是強姦就要判死刑 那些婦女要小心了
姦=死     那不如姦殺你 搞不好還沒有人知道 放了你 我一定死的...(打個比方啦)
貪污也不可能根絕  去看看歷史吧 明朝貪污就是死刑 還不是一堆在貪污
而且現在法律是在保護壞人的 貪污也可以變相阿
詐騙來說的話~沒那麼嚴重吧 頂多鞭刑讓受害者家屬or本人執行@@
殺人的話 要看耶  看是蓄意 還是過失 還是防衛過當
truelove003 發表於 2008-1-7 00:54
我是贊成啦..
不過他的範圍要定清楚...
因為這些事情輕重差很多..而且有時是被誤會的..
總之我贊成喔...:emo 042:
lupin5555 發表於 2008-1-7 01:36
我覺得就直接剁掉比較快~
看他還用什麼~
KOI 發表於 2008-1-8 22:55
當然贊成
這種人渣還是少一點堆社會比較好
trsherica 發表於 2008-1-8 23:13
前兩項贊成,後兩項可以改成公開執行鞭刑
讓那些不知羞恥的人學習什麼叫恥
台灣就是太好了,才會有這些亂象
新加坡的人乖的跟什麼一樣:emo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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