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強姦.殺人.貪污.詐騙的人都處以死刑.你會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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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1998836 2007-12-28 22:35:44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9 10524
napolen2000 發表於 2007-12-31 18:16
強姦判宮刑
殺人的要看動機...亂七八糟殺人的當然死刑
貪污的人終生監禁....以後三代不得當官
詐欺就不用了...
kenneth_kuo 發表於 2007-12-31 18:18
我覺得死刑好了  雖對他來說  算是賺到  不用受太多苦 ==>指的是槍刑
對我們也是省下人民的血汗錢
不過省是省下     又不知誰會貪污走了
只能說 這就是社會吧
2970460 發表於 2007-12-31 19:57
滿贊成的
不過還是要看是犯了什麼樣的罪








http://www.wretch.cc/mypage/snake0427
ken7793 發表於 2007-12-31 20:29

..

原帖由 金之隼 於 2007-12-28 22:38 發表
你這種想法實在很糟糕,什麼叫做讓更好的人活下來,又不是犯了什麼天地不容的事(除了故意殺人之類以外)。


老大..強姦是天理能容的事嗎??
你不要跟我說..那些強姦犯..犯案時..有人那一把槍在後面..逼你..上..
北海小英雄 發表於 2007-12-31 22:59
說真的~
我是贊成只要犯法全都處死啦~
雖然有點偏激~
但是........
亂世就是要用重典啦~:emo 009:
mecai 發表於 2007-12-31 23:35
我贊成亂世需用重典
但是開板大大列的項目,
有些不需要處以死刑,
這典用的太重了
Lizard0605 發表於 2008-1-1 08:21
嗯...亂世用重典...我同意...
不過莫名其妙的一堆死刑也太妙了吧...
強姦.殺人.貪污.詐騙也有輕重之分吧?
開版的乾脆說來個世界大戰算了...
這樣人肯定會變少...搞不好還一個不剩...:emo 020:
yoyo555 發表於 2008-1-1 08:52
既然敢做就要敢承擔~法律不是用來保護敗類~

~只有用重刑才能讓好人的生活環境更好~
eastmt 發表於 2008-1-1 09:18
治亂世用重典

台灣己淪為要用重罰來整治
真可悲
絕色美女 發表於 2008-1-1 11:20
我覺得要受不同的處罰
強姦犯粉好處理的.先把它的小雞雞分5次切除.切除前每天要用鋼刷來回刷5次.哪隻手有摸.手指就1天切1節.舌頭有亂來也要切除
順便在每天抓1隻流浪狗雞姦他...反正這種人就是變態嘛..當然處罰要變態一點.再來個全國實況轉播.看誰還敢強姦

殺人就要看為什麼殺人了...如果是無故殺人的話..那就直接斃了他

貪污粉簡單阿..抓到的話全家財產全部充公.只要有額外的收入全部沒收只留吃飯的錢給他.只要跟他有金錢往來的人.一律清查金錢的合法性.只要有不法一律充公

詐騙這個比較難搞...我的方法就是看他騙了多少錢.舉個例如果是騙1百萬好了.那就關起來換我們騙他.每天騙他1塊錢.不管他給不給騙每天就是痛打他1次以後在放狗咬他
不然這4種罪都處死刑那太便宜他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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