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強姦.殺人.貪污.詐騙的人都處以死刑.你會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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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1998836 2007-12-28 22:35:44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9 10523
空狼 發表於 2008-1-1 12:32
版指提出的四項犯罪有輕有重.一率死刑.似乎過頭了點.

貪污.詐騙應該不到死刑的地步.

故意殺人..死刑可也.
過失殺人..死刑就過頭了.

強姦犯嘛.
第一次關二十年.不得假釋.
第二次犯......那就死刑吧.

當然啦.
如果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話.
那我認為可不用死刑.

把強姦犯.殺人犯關一輩子.不得假釋.免的再出來危害人間.
再用他們在監獄的勞動所得.來賠償受害者..一輩子...


對了.
為什麼小弟可接受*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可取代死刑.
因為怕判錯嘛..
台灣的司法品質.實在厚...


死刑.一判錯.就沒補救的機會.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萬一判錯了.至少危害沒那麼大..

[ 本帖最後由 空狼 於 2008-1-1 12:36 編輯 ]
joker0121 發表於 2008-1-1 13:07
最該死的三大罪是強姦、殺人、販毒!
其它的我想刑責重一點就行了!
scientist 發表於 2008-1-1 16:36
殺人者可處死刑
強姦、貪污及詐騙罪不至死
但應加重刑責
Winters 發表於 2008-1-1 23:14
綜合以上好多的看法,小弟覺得阿。
死刑還是一種絕對必要性的存在,看大愛頻道=>講求的是寬恕原諒。
寬恕是犯罪的人跟神祇之間的事情,死刑只是讓犯罪的人跟神祇見面而已。
至於寬不寬恕那是罪犯跟神之間的事情,哈哈。
可是喔,人很容易被陷害,所以[不小心的犯罪]我相信還是會有的
所以死刑我只希望"只能"用在[再犯]的犯人身上,會再犯通常都已經是蓄意的了。
那殺了也無所謂吧。第一次犯案最重就無期徒刑吧。
雖然我也很不喜歡這樣,畢竟,辛苦工作養社會米蟲。我寧願去救非洲難民,至少可以聽到一句ThankYou
救罪犯,搞不好會殺了我來報答我。
air0928 發表於 2008-1-2 01:57

又不是只有這方法才可以解決~~

我倒寧願慢慢折磨那些喪心病狂的壞人;直接死刑太便宜他們了~~
不過有些情況是誤殺或過失傷人的,那就不一定是壞人,
那種都要給人家自新的機會吧!!:emo 032:
PHou 發表於 2008-1-2 02:03
我覺得只要在受害人家屬的同意之下,我們應該給犯人有機會去贖罪。
花都 發表於 2008-1-2 08:22
亂世用重典
你不犯法還怕槍斃到你嗎
chungjen22 發表於 2008-1-2 08:30
雖然這樣做有些偏激,而且也違反了刑法刑度上的衡平性,但是我還是給他投了贊成一票啦。
不過這樣刑度太過嚴苛了就是...:emo 046:
黃昏後的夕陽 發表於 2008-1-2 10:46
如果死刑廢除的話
台灣只會更亂吧
殺人我覺的一定要判死刑
憑什麼毀了一個人的生命
卻不用賠,反而坐牢浪費人民的錢養他
貪污,詐騙就充公他家的財產
以後讓他做政府的工作
每個月的薪水1萬7永不得加薪
不用年終啥米的,沒有週休
強姦,就關他個二十幾年讓他靜靜...
a671217a 發表於 2008-1-2 12:51
小弟我贊同.聽電視講.強姦.殺人.貪污.詐騙的人這類型的罪犯大多數都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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