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莎筱 於 2007-12-31 02:05 發表
1.
連署後該由發起人或相關連署人打廣告,
而不是利用職權。
由行政機關宣導會讓人民產生是政策宣導的第一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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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連署門檻和正確性是否該有依據,免的濫用。
一個黨會員如超過門檻,是否就會被黨 ...
1.
連署後該由發起人或相關連署人打廣告,
而不是利用職權。
不是吧!!只要公投提案過了!!政府要為之宣傳..不是發起人或相關連署人喔!
2.
公投連署門檻和正確性是否該有依據,免的濫用。
目前都有連署門檻及依據喔!!
3.
公投是各黨意氣之爭和拉抬選情與打擊對手的措施由目前公投實質內容可觀,不須解釋。
這就是目前亂象,但是不關乎開版主題!!並且4案皆有百萬人當靠山!!
4.
捫心自問,目前的公投帶動國家哪些發展?
耗費多少資源?
是否真如我一開始所說該交由專家檢討跟討論,
重新修法立案,而不是繼續演為常態。
就是因為目前的公投在起始階段,跌倒是正常的...要重新修立法案但是國會有大多數並不想修正!!
我們的意思是讓公投成為常態...再慢慢修整...而不是讓鳥籠公投一直是常態!!因此才要修呀!!
5.
民主是好的,
無意義的民主活動對國家和人民不是好事,
台灣的局勢和目前的內政、經濟教育民生能再來幾次公投?
基本上只要是推行民主就無所謂無意義之論調!!
例如這次公投聯署都達百萬...就表示他不是無意義的...因為超過門檻了!!
6.
拒領公投,而不是反對公投是我想表達的。
我們該讓政府知道目前的公投演變是錯的,
而不是錯下去。
一個行使人民直接民權的法案,雖有瑕疵...我們應該要修正而不要太過消極!!畢竟他能讓人民行使直接民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