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hientingtw 於 2008-1-1 08:05 發表
真是殘念...
小弟常覺得媒體搬弄是非 (中國時報的新聞標題說 "中選會讓六步" 會不會太誇張啊... 把大家當愚民嗎?)
而讀者、觀眾自己也常缺乏實事求是的精神
1.請你自己上中選會的網頁下載 中央選舉委員會第371次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民國96年11月16日 下列是連結
http://www.cec.gov.tw/files/0961122/371.doc
其中第十九頁已經有 『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的記名表決決議
2.中選會新聞稿 時間民國96年11月16日 以下是連結
http://www.cec.gov.tw/files//200 ... 16212716_961116.doc
3.如果不夠請你再去下載中選會第370號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96年10月26日
裡面已有『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之圖示
換句話說民國96年11月16日就已經決議分開50公分
這位朋友很用心收集新聞媒體的連結 這是非常好的
但是我真不想說 國X黨挑明來亂的 連其支持者也被愚弄 更讓人覺得不值
小弟我也期待您對這議題進一步的佐證
同時也不要隨便說他人無人格 這可是會傷害到自己
[ 本帖最後由 chientingtw 於 2008-1-1 00:21 編輯 ]
先感謝你的指點
我也下載詳細觀看會議內容
不過不知是小弟眼睛脫窗還是重度近視
就是沒看到中選會第370和371次會議紀錄內有任何「50公分」的內容
更何況你講的圖示內兩張領票桌只是沒劃連在一起也沒標示兩張桌子距離
只有指出票匭離出口至少兩公尺以上
所以你只是證明中選會有『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的決議(這部份新聞都有播 大家都知道)
並沒辦法證明這兩次會議已經決議兩張領票桌確定是分開50公分(如果有決議不可能不寫入會議報告中)
而我提供的兩個新聞都是顯示50公分是折衷方案的第一項
如果不是一階段爭議不斷 不公不正的中選會哪裡還要折衷
折衷方案的時間點會比『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的決議早?
所以如果你不能證明我脫窗
「換句話說民國96年11月16日就已經決議分開50公分」這句話是不是也是你的擴張解釋?
國民黨笨也不是第一次了 反正最後就是會自食惡果
至於我說的沒人格是指政客 可沒隨便指其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