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irpeter007 於 2007-12-31 15:28 發表
:emo 014: 跟你說看一個國家的駕駛禮貌就知那個國家的國民水準了
美國: 大部份是大車讓小車,小車讓腳踏車,大家讓行人.
台灣: 誰都不讓誰,先搶先贏
大陸: 幹,林巴最大,一路按啦叭,大家給我閃.
台灣都自認比大陸進 ...
哈哈哈...美國人的禮讓定義...撞下去就有的賠了(大概一輩子賠不完吧)
而且美國人時間多(有聽過"美國時間"這個辭吧)
當然他們禮讓行人啊!
我倒是挺注意打方向燈的...為了避免被別人撞
別人沒有義務預測我要往哪裡轉吧
同理...不打方向燈的我絕對不讓
反正我的車很爛...擦撞到我是絕對不痛
因為我也沒有義務知道他要往哪裡轉
想減少被撞...想順利的換車道...還是多注意一下提早打方向燈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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