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在電子業做研發的工作,
前一個工作我待在那公司至少有七年多了吧,
老闆生性愛唬爛,老是吹噓要當世界第一(也許已有人猜到是哪家了),
結果第一沒當成公司倒是因為老闆的策略錯誤經營不善垮了
當初跟公司簽賣身契算一算等到約滿大概有價值一百多萬的股票可領,
多嗎?對於我們這種靠專業技術吃飯的人來說,
簽下日後不得轉換類似工作的不平等競業條款其實是不多,
因為一旦離開原公司後將不能從事類似工作,
一百萬哪能夠吃幾年,不做類似工作我是能做啥?
在合約未滿前股票雖然名字是掛在我們身上而且相關稅金也繳了,
然而合約未到期前股摽是歸公司保管我們是不能做任何處分的,
若是提早離職公司還有權對這些股票作處分最為賠償公司損失,
我所待的產品部門雖然不是賺大錢的熱門產品但是基本上還算是小有盈餘,
這回由於老闆在熱門產品上產銷策略出錯,
導致公司鉅額虧損,老闆老闆娘還被檢調依內線交易罪給偵辦呢
結果等合約時間到股票到手了這股票根本已是一文不值,
全部賣掉還不夠抵當初繳交的稅金,
最後還整個公司大裁員幾乎全部解散裁到快光,
連研發也全不能倖免,
第一次體會到失業帶來的沉重經濟負擔與壓力,
賺錢時賺的都算老闆的,錢進老闆的口袋多照顧員工的福利少,
虧錢時虧的都算是大家的,虧的部份不會從老闆口袋掏出來補,
要所有的員工共同承擔他那豬頭決策帶來的惡果
雪特哩,幾年的辛勞以及未來的規劃瞬間化為烏有,真的是有夠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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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一個錯誤的決策比貪官污吏更為嚴重
很多企業都是因為經營策略的失當
一瞬間消失在競爭的舞台上
連帶影響了全部的員工生計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8-1-4 00:54 編輯 ] |